“‘十不准’发布后,被网友形象地称为‘负面清单’,它有助于推动新闻从业人员加强职业道德建设,解决社会大众关心的虚假新闻、有偿新闻等突出问题,促进新闻事业健康发展。”12月10日,湖南省新闻工作者协会秘书长简人卫在接受《中国新闻出版广电报》记者采访时如是表示。
近日,湖南省新闻出版广电局、湖南省新闻工作者协会联合印发《湖南省新闻从业人员“十不准”》并公布监督电话,通过对中央出台的新闻从业人员相关政策进行梳理、整合,包括“不准利用新闻报道从事广告、发行、赞助等经营活动。不准搞有偿新闻、有偿不闻、利用职业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等在内的10条规定应运而生。
据简人卫介绍,“十不准”从开始制定到最终出台,历经近两个月时间,并向湖南省各级新闻宣传管理部门,以及各级新闻单位多次征求意见,反复修改。“这10条规定虽然字数不多,但每一条都有出处和依据,经得起推敲。”简人卫说,在贯彻落实“十不准”上,湖南省新闻工作者协会除邀请湖南省新闻道德委员会开展新闻案例评议等常态工作之外,还筹备在年底举办针对“十不准”的反馈座谈会。目前,协会已经把“十不准”印制成可以夹在记者证里面的卡片,发放给各新闻单位,便于记者随身携带和使用。
“十不准”一经推出,便在湖南省新闻从业人员中掀起了学习和讨论的热潮。湖南广播电视台副台长龚政文表示,“十不准”为新闻采编人员树立了职业行为中不能触碰的“道德底线”和“行为红线”,让编辑记者更加明确了作为主流媒体的从业人员应该遵守的行为规范和应该担当的职责使命,对于提高编辑记者队伍职业道德、业务素质和理论水平起到了重要作用。
湖南日报社宣管办副主任周韬认为,“十不准”为管理工作提供了重要的依据和抓手。管理意味着事前管理和事后惩戒,如果事前管理不到位,事后惩戒就会失去抓手,“十不准”做到了“把招呼打在前面”。目前,湖南日报社不仅要求采编人员学习,经营人员也要学习。结合“十不准”和实际工作,报社还制定了《加强新闻导向管理责任制的实施意见》,进一步规范报社新闻从业人员行为。
湖南日报社新湖南客户端记者周红泉从事一线采编工作已有10个年头。他认为“十不准”的出台对于记者淬炼自我职业精神是件大好事。作为新媒体记者,周红泉对第十条“不准编发未经核实的网络信息和各类传言”印象深刻。他表示,在今后的工作中,要将“十不准”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不断创新媒体传播方式,弘扬社会真、善、美,以实际行动坚决维护新闻队伍的良好形象。
据记者了解,“十不准”印发后,湖南省内媒体纷纷加大报道力度,从不同角度对其进行解读。《湖南日报》于12月7日、8日连续刊登评论员文章,并要求湖南日报报业集团主要媒体同步刊播。集团所属媒体如《潇湘晨报》《三湘都市报》等,都从不同角度,对资深新闻从业人员、研究人员、社会群众等进行采访。集团主办的网站湖南在线、华声在线,以及“新湖南”客户端也充分利用新媒体渠道,制作了专题报道栏目。
湖南广播电视台则通过湖南卫视的《湖南新闻联播》《午间新闻》,经视频道的《经视新闻》,都市频道的《都市1时间》,电台新闻频道的《全省新闻联播》等主要新闻栏目,精心策划宣传“十不准”的主要内容。
媒体的宣传报道也引起了湖南社会各界的热烈反响。许多网友通过评论,为“十不准”点赞。在湖南网络互动平台“红网论坛”上,网友“小九三”说,记者应该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不论何时何地都要对党和人民负责,坚持从政治上、大局上观察和把握问题。网友“武陵渔父1573”说,从重从严从快打击新闻从业乱象,新闻从业人员“十不准”的出台,有助于维护国家和地方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