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省检察院谈司法体制改革
广州日报讯 (记者杨洋)2014年3月,中央政法委确定广东等七省市试点推进司法人员分类管理、司法责任制、司法人员职业保障以及省以下地方法院、检察院人财物统一管理等四项改革。此后,广东省确定深圳、佛山、茂名、汕头四市检察院为省内试点单位,目前基本完成了第一阶段试点任务。
广东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郑红在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上作广东省人民检察院关于推进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情况的报告。
(来源:广州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