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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珠滨江街原书记干预停车场租赁
2015-11-20 05:41:00
 

  原标题:海珠滨江街原书记干预停车场租赁

  省纪委通报10起公共资源交易腐败案

  广州日报讯 (记者汤南 通讯员粤纪宣)党的十八大以来,广东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严肃查处了一批党员领导干部违规干预和插手公共资源交易违纪违法行为。昨晚,广东省纪委通报了其中10起典型案件。

  省纪委相关负责人指出,这些涉案的党员领导干部无视党纪国法,利用职权违规干预和插手建设工程项目承发包、土地使用权出让、政府采购、房地产开发与经营等公共资源交易。

  该负责人要求,全省各级各部门和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认真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监督执纪“四种形态”重要部署,从上述案例中吸取深刻教训,严守“六大纪律”特别是工作纪律和廉洁纪律,严格执行公共资源交易各项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六个严禁”:严禁违规干预和插手建设工程项目承发包、土地使用权出让、政府采购、医药采购、房地产开发与经营、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信息化建设项目承发包、中介机构服务等活动;严禁违规干预和插手国有企业重组改制、兼并、破产、产权交易、清产核资、资产评估、资产转让、重大项目投资以及其他重大经营活动等事项;严禁违规干预和插手集体资金、资产和资源的使用、分配、承包、租赁等事项;严禁违规干预和插手公共资源交易项目的资金分配使用、项目立项评审,或利用支付项目款项谋取不正当利益;严禁利用职权或职务上的影响,违规为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从事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疏通关系、谋取利益;严禁违规向有关地方或者部门打招呼、说情,或者以其他方式对公共资源交易活动违规行为的监督和查处工作施加影响。全省各级党委、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是推动落实“六个严禁”的主体,要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坚决预防和查处违规干预和插手公共资源交易行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强对各级各部门落实“六个严禁”的再监督,严肃查处违纪违法行为,增强纪律刚性。

  部分典型腐败案

  海珠区滨江街道党工委原书记 甘佐成

  干预停车场租赁收受贿赂

  甘佐成在担任海珠区滨江街道党工委书记、区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及离岗退休期间,利用其主管滨江街道全面工作与街道停车场租赁管理业务的职务便利以及职务影响力,帮助私人老板颜某顺利承包经营该街道办事处所属的纺织路1号闲置地块并用作停车场谋利,分多次直接或通过其儿子收受颜某给予的贿赂款共计150万元。甘佐成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并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清远市连南县水利局原局长 罗世纲

  垄断工程招标采购案

  罗世纲在担任清远市连南县水利局局长期间,在转让该局下属企业、审批拨付小水电站省级贴息补助款项、发包县有关水利工程和招标采购、支付工程款项等工作中,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贿赂共121.7万元,并与他人合伙私分国有资产32万元。此外,罗世纲违规将该局挂靠某国有企业成立公司,垄断全县水利工程。罗世纲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没收财产100万元。

  肇庆四会市教育局原局长 林金德

  违规指定供货商、承建商案

  林金德担任肇庆四会市教育局局长期间,利用职务便利,在有关工程建设招投标和教学设备采购过程中,严重违反政府招投标和采购规定,指定供货商、承建商签订合同,收受贿赂120多万元,还有其他600多万元财产无法说明来源。林金德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

  (来源:广州日报)


编辑:小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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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广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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