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诸城龙城华庭为促销“阁楼不收暖气费” 现变卦遭投诉
2015-11-17 14:58:00
 

  原标题:诸城龙城华庭为促销“阁楼不收暖气费” 现变卦遭投诉

  齐鲁网11月17日讯近日,诸城王先生向山东人民广播电台《关注质量》爆料,称自己在2011年6月份购买了潍坊龙城华庭小区的房子,开发商是山东宝纺置业有限公司,王先生的这套房子是5楼并且赠送了阁楼,买房的时候,开发商口头承诺,买五楼,阁楼不收取取暖费和物业费,但是从今年开始物业通知王先生,要开始收取取暖费了,否则就不能供暖。

  王先生告诉记者,2013年之前取暖费一直没收,2013年小区物业提出要收取暖费,最终因业主抵制而不了了之,今年,物业又再次提出要收取暖费。当初王先生想要将口头承诺落实到合同上,但是开发商称不用写在合同中,很多业主都是没有收费的。

  为了帮助王先生协调此事,记者联系到华城龙庭售楼处赵女士,关于之前有没有口头承诺阁楼不收取取暖费问题,赵女士说:“之前是有过,前几年都没收过,” 但很快赵女士又推翻了这一说法,“不是我们承诺,是国家明文规定是什么样我们就什么样,国家明文规定他们以前是按照平方收费。”

  究竟是什么样的“规定”提到阁楼不收取暖费?这位售楼人员一直没有解释清楚,于是,记者就此事咨询了龙城华庭的物业--潍坊华暖物业公司。工作人员表示,有可能是开发商前期为了促销才打出了这样的优惠政策。随后,九城华庭的供热方--华暖热力有限公司的工作人员也证实了物业的这种说法,“前期王先生所在的小区之所以没有缴纳取暖费,都是开发商在垫付,现在房子卖的差不多了,开发商就不再管了。”据华暖热力工作人员的解释,他们现在参照诸城市城市供热合同,阁楼按照房屋建筑面积的30%来收取取暖费。

  有关王先生反映的这个问题,房产消费公益法律服务团孙崇合律师分析认为:物业公司、供热公司都是是独立的法人单位,开发商没有权利免物业费和取暖费,消费者购房时应厘清各种利益关系,对开发商的承诺也要擦亮眼睛,不要轻信承诺,避免出现不必要的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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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齐鲁网)


编辑:小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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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齐鲁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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