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宠物狗小区被撞死 狗主车主双方有责
2015-11-17 14:04:00
 

  原标题:宠物狗小区被撞死 狗主车主双方有责

  本报讯(记者林靖)宠物狗在小区内被车撞死,狗主人丁老先生近日状告车主,要求赔偿经济及精神损失。今天记者从海淀法院获悉,此案最终双方和解,由车主一次性赔偿600元。案件虽未判决,但庭后法官表示双方均有责任。

  据丁老先生称,事发当天下午4点,他下楼在小区内遛狗,自己的蝴蝶犬被车轧死亡。“事情发生是因为车主车速过快,”丁老先生说。他请求法院判令车主王先生赔偿狗的医药费、办狗证的费用、买狗的花费及精神损害抚慰金共计3100元。

  “我当时开车要拐弯,狗突然出现了。”车主王先生称自己完全没预料到,结果车轮将狗挤到马路牙子上。但他向法庭提出,当时并非遛狗时间,这狗没拴着,所以狗死亡的责任在狗主人,而不应该由自己赔偿。不过在法官主持下,双方最终和解,由王先生一次性赔偿丁老先生600元。

  庭后法官认为,丁老先生未拴狗,且其犬个头小,与主人分开后不易被观察到,故他对爱犬死亡负主要责任;王先生在拐弯路口疏于观察,也负有一定责任。至于精神损害赔偿,因宠物狗对主人而言,更多承载了精神寄托和陪伴,所以不排除根据个案具体情况予以支持的可能。J151

  (来源:北京晚报)


编辑:小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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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北京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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