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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个人信息须经本人同意
2015-11-10 05:32:00
 

  原标题:查个人信息须经本人同意

  广州日报讯(记者杜娟)昨日的市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广州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试行办法》,市信用办(设在市发展改革委)调研员陈少敏在随后的发布会上透露,目前国家还未有关于个人信用的相应规定,因此对于日常生活中的个人失信行为,如交通违法、欠交水电费等行为,广州还需等待国家出台相关规定后再实行。

  《办法》规定,在归集公共信用信息的同时,不增加市民和企业义务,不增加政府部门信息采集项目,而是充分利用现有信息化建设资源和云处理、大数据等技术,依托市电子政务外网网络、市政府信息资源共享平台和各部门已有信息业务系统,建立包含信用信息资源目录体系、数据归集平台、公共信用信息数据库、应用服务系统、信用广州网等的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

  同时,《办法》提出,建立严格的管理制度,不采集法律禁止采集的信息,确保真实和准确。使用时,部门按照法定职能使用信息,超出职能的信息不得查询使用。社会查询使用时,需本人或本人授权者才可查询,确保信息不被滥用。

  《办法》还建立信息纠错机制。

  (来源:广州日报)


编辑:小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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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广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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