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隐藏的歌手》陷入侵权争议
韩国原版 国内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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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六,韩国JTBC电视台委托华策影视发布消息,由东方卫视节目制作中心制作,10月18日开始在上海娱乐频道、北京文艺频道、深圳都市频道、广州综合频道等13个地面频道播出的《隐藏的歌手》为盗版,认为该节目无论名称、设计、模式、内容等所有方面与原版几乎完全一致。JTBC表示,此次抄袭行为特别严重,与之前韩国节目在中国的版权争议不是一个量级,所以特别向涉嫌侵权的各相关单位发出公函,希望立刻中止侵权行为。
据介绍,韩国JTBC电视台是韩国第四大电视台,制作的综艺节目模式包括《非首脑会谈》、《我去上学啦》以及《Hidden Singer》等,其王牌节目《Hidden Singer》从2012年12月首播至今已经播出至第4季。每期由一位传奇歌手出演,与自己的模仿者同时演唱自己的代表歌曲,对决完毕后由现场的100名评审来选择“谁才是真正的原唱歌手”。第4季节目播出至今最高收视率达17.8%。由于《Hidden Singer》的成功,韩国各电视台陆续推出了《看见你的声音》、《歌王》等同类音乐推理型节目。
JTBC编排室著作权管理部负责著作权的申静媛次长在邮件采访中指出,“最近,韩方发现,《隐藏的歌手》不论从赛制还是节目logo、舞美都完全抄袭了《Hidden Singer》。比如,《Hidden Singer》的舞美,采用的六扇隐藏门及180度环形帷幕打造;《Hidden Singer》每轮演唱的环节提示VCR,是采用当期大牌来的手势及‘ROUND1’的字幕来展示;《Hidden Singer》揭晓环节选手出场的方式,是选手们演唱比赛曲目隐藏门缓缓打开,逐一揭晓等,《隐藏的歌手》均是如此。此类盗版细节,韩方已经详细收集。这档节目10月23日起在东方卫视开始播出精编版。”申静媛表示,地面频道造成的影响有限,但上星播出辐射全中国,“事态扩大了”。
“目前我们正在对所有情况进行慎重的研究。”申静媛解释,“即我们绝对不会让这件事情不了了之。《Hidden Singer》是韩国人最喜爱的节目之一,对该节目的抄袭在韩国是一个非常敏感的话题。这也正是JTBC对此事持严谨态度的原因。”她介绍,“JTBC目前已经和中国合作方华策影视签署完合约。”韩方强调,此次维权的目的是唤起国内制作方对于版权问题的重视,韩方的最终诉求是“希望《隐藏的歌手》能停止播出,至少也要改名、改变模式,不要和原版节目那么相似。”
针对此次事件,北京青年报记者昨日采访了东方卫视市场推广部副总监周捷。他介绍了有关《隐藏的歌手》节目的具体情况:这档节目的投资方为北京文艺频道、上海娱乐频道、深圳都市频道、广州综合频道四家地面频道联合投资,委托东方卫视节目制作中心进行制作的节目,“东方卫视是节目制作的乙方,并不是JTBC的投诉主体。另外,这档节目是在四家地面频道首播,每期节目为65分钟,东方卫视次周周五只是重播精华剪辑版,节目时长只有30分钟。”
周捷强调,《隐藏的歌手》为本土原创节目,不存在与韩国节目的版权纠纷。“首先,《隐藏的歌手》没有英文名字,韩国《Hidden Singer》目前没有中文名字,翻译成中文可以叫《隐藏的歌手》,也可以叫《隐藏的歌神》,不存在名字侵权。另外,两档节目的内核和界定也存在不同。”周捷举例,赛制上,《Hidden Singer》一季13期,12期常规节目加一集歌王争霸赛。《隐藏的歌手》一季11期,10期常规节目最后一集节目是模仿者与歌手的大联欢、演唱会,没有竞技色彩;其次,内容上,《Hidden Singer》更强调娱乐、游戏性,《隐藏的歌手》则主打怀旧,歌手与观众之间的情感互动、讲述歌曲背后的故事是重点;第三,主持人方面,《Hidden Singer》有明确的主持人,《隐藏的歌手》中,沙宝亮的定位是星探,节目的串联和推动是由四家地面频道的当家花旦来完成的。此外,参与者方面,《Hidden Singer》以唱片公司的制作人为主,而《隐藏的歌手》中歌手的亲友则是主力。“最后还要强调的是,从舞美角度看《Hidden Singer》非常华丽,但《隐藏的歌手》是由四家地面频道投资的,成本有限,所以非常朴素。”针对两档节目包装上的相似之处,周捷认为,“只是色彩上的相似,《隐藏的歌手》幕后是当年《中国梦之声》(《美国偶像》中文版)的制作团队,包装上其实更多体现的是欧美范。”
周捷介绍,自己与上海娱乐频道一起办公,目前并未收到韩国JTBC电视台发出的公函。“因此,当我们听说这一消息时,也感觉非常突然。”(记者 祖薇)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