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借弟名买房 却成侄子侄女遗产?
本报讯 为了规避国家的限购政策,董女士借弟弟小董的名义购买了一套房屋。在弟弟去世后,这套房屋却要被久不联系的侄子侄女作为遗产继承,为了要回房款,董女士夫妇将侄子侄女告上法庭。今天上午,本案在怀柔法院开庭审理。
“当初我们是想投资的,正好我弟没房住,身体又不好,房子买来后就一直是弟弟小董住着。”董女士表示,因为想规避国家的限购政策,小董名下又没有房产,因此董女士便想借小董的名义买房投资。
董女士说,当时看房、买房,包括房子的装修都是他们夫妇做的,因为小董打算居住,于是出了一部分装修费用,但一百万余元的购房款、契税和大部分装修款都是董女士夫妇支付的。
但房子买来没多久,在2013年底,董女士的弟弟就不幸去世。其名下的财产作为遗产由其一子一女继承,董女士的房屋也在其中。房子到底归属于谁?姑姑与侄子侄女间便产生了争议,为了要回购房款,董女士将侄子侄女起诉至怀柔法院。
小董的大女儿现在已经成年,小儿子还在上中学。对于这笔购房款的来源,小董的子女则有着另一番说法。小董子女的律师表示,房子就是小董自己购买的,房款也是来自小董自己的工程公司。但因为小董的身体不好,购房时,很多手续都是委托董女士帮忙去办的。
2011年,小董曾经给董女士打过一笔一百万的款项,董女士夫妇所称其自行支付的“购房款”,其实就是这笔资金。
“他做工程的,生意上周转不开的时候,我们经常帮忙垫钱,现在我们手里还有小董的欠条。”董女士的丈夫表示,他们与小董经常有资金往来,生意上的事,互相借钱是很正常的。
直到小董去世时,其还欠着董女士夫妇一百多万,董女士夫妇还曾就此起诉到法院,由法院判决予以确认。而对方所称的这笔2011年的款项,和两年后的购房行为并没有关系。
法庭上,购房款的来源是双方争议的焦点,双方都拿出了转账凭证,试图证明房款是由己方所出。但最终购房时,一百余万元购房款,是从董女士账户转出的。
本案没有当庭宣判。
刘苏雅 J244
(来源:北京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