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男子派出所内抓伤民警
京华时报讯(记者王晓飞)因被人控告敲诈勒索的董某在接受民警调查时拒不配合,并在派出所内将一名民警抓伤。记者昨日获悉,因犯妨碍公务罪,董某被昌平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
2015年4月,民警张某接到杜某报案,称董某对其进行了敲诈勒索。
2015年4月23日下午1点,民警张某带着一名辅警在南口公交车站处找到了董某,在出示证件后告知有人控告董某敲诈勒索,需要带董某回派出所内询问。董某听到是杜某的控告,十分激动并拒绝配合民警工作。随后,民警张某强行将董某带回了派出所内。
在民警对董某进行询问时,董某拒绝交出随身物品,并与民警发生冲突。民警控制董某过程中,董某将民警双手抓伤,并对其进行辱骂。之后,董某被控制。
经鉴定,受伤民警受损程度不构成轻微伤。
最终,经昌平法院审理后认为,董某以暴力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其行为已构成妨害公务罪。法院判处董某有期徒刑10个月。
(来源:京华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