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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元一只大虾”餐馆被罚9万元
2015-10-07 00:35:00
 

  原标题:“38元一只大虾”餐馆被罚9万元

  涉嫌误导消费者 被责令退还非法所得

  晨报综合消息 昨日,青岛市市北区物价局拟对“38元一只大虾”涉事大排档作出9万元罚款行政处罚,告知书已于当日下午送达该店。

  10月5日,有网友爆料称,在青岛市乐陵路92号的大排档吃饭时遇到宰客事件。据爆料网友肖先生称,10月4日到达青岛后,他们选择了“善德海鲜烧烤家常菜”就餐,在吃饭前,曾详细询问过菜价,向老板确认过大虾38元究竟是一份还是一只,肖先生称当时老板说的是38元一份。但吃完饭后,老板却称大虾价格为38元一只。

  10月6日上午,青岛市市北区委宣传部官方微博发布了《关于“善德海鲜烧烤家常菜”大排档价格违法问题的处理意见》。意见称,接到游客投诉后,市、区两级物价部门第一时间赶到位于乐陵路92号的“善德海鲜烧烤家常菜”大排档进行调查。现场检查发现该烧烤店提供的菜品虽已明码标价,但是极不规范,涉嫌误导消费者消费。鉴于此,将根据《价格法》有关规定,责令其退还非法所得,并按照涉嫌价格欺诈、违反明码标价及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规定,依法进行立案查处。

  10月6日下午,市北区物价局作出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拟对市北区善德成烧烤店(善德海鲜烧烤家常菜)作出9万元罚款行政处罚,并责令其立即改正价格违法行为。该告知书已于6日下午送达该店。

  (来源:北京晨报)


编辑:小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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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北京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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