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见面结婚四月闪离
本报讯(通讯员涂长江)90后马某和张女士初次见面就登记结婚,婚后刚四个月女方即起诉离婚,称“遭家暴了”。记者上午从顺义法院获悉,和首次离婚诉讼常遭驳回的“常规”不同,这次法院很痛快地判决双方离婚。
张女士在开庭时说,她和马某是去年通过聊天软件认识的。今年4月,他们首次见面。“我那天神志不清,向他提出结婚,我们缺乏了解,根本没有感情基础。”张女士说,她提出结婚后,对方立即答应,双方就登记了。但是婚后二人经常争吵,马某还对她实施家暴。“我们双方感情确已破裂,已无和好可能。”
被告方不认为双方感情破裂。马某提出,如果离婚的话,他就变成二婚了,所以坚决不同意离婚。
法院查明,二人是去年10月在网上相识,今年4月20日见面当天就登记了。8月初,双方因琐事发生了肢体冲突,张女士回了自己家。此后,马某和亲属曾经到张女士的居住地找她,被张女士以扰民为由打电话报警。
法院经审理认为,双方结婚之前从未见面接触相处,互相之间并不了解,第一次见面即草率登记结婚。鉴于双方缺少婚前感情基础,且婚后因琐事发生争执和肢体冲突后原告以报警的方式拒绝与被告见面并和好,双方并无继续共同生活的意愿和感情基础,因此法院判决准予双方离婚。J060
(来源:北京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