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公租房补贴面积上调至60m2
从11月1日起,廉租房租住家庭将获得更多的租金补贴。昨日,市住建委联合市财政局出台《关于完善公共租赁住房租金补贴政策的通知》,明确12区县正式统一公租房的申请标准,并将补贴建筑面积上限提高至60平方米。
12区县申请标准统一
2012年起,北京实施公租房租金补贴制度,执行的标准只是针对城六区的城镇户籍家庭,郊区县则是根据自身情况确定标准。
昨日发布的《通知》中,城六区和门头沟区、通州区、顺义区、大兴区、房山区、昌平区的城镇户籍家庭,首次统一了公租房的申请标准。具体要求为:申请当月前12个月家庭人均月收入不高于2400元;除承租的公租房外,无其他住房;3人及以下家庭总资产净值57万元及以下;4人及以上家庭总资产净值76万元及以下;所承租的公租房是通过市、区县住保部门公开配租方式获得。
只有怀柔、平谷、密云、延庆4个区县,申请公租房租金补贴的家庭人均月收入和家庭总资产净值两个条件,由区县政府自行确定。
低收入家庭可领9成补贴
租金补贴额度,依然是占租金的95%、90%、70%、50%、25%和10%六档。有变化的是,按照新规定,享受最高95%补贴的家庭为民政部门认定的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分散供养的特困人员。这比之前的符合廉租实物配租条件的城市低保家庭的标准更加宽松。而第二档是民政部门认定的城市低收入家庭,即人均月收入930元的家庭,能领取90%的补贴。接下来,人均月收入1200元及以下的家庭,补贴比例由50%提高至70%。
而对于人均月收入1200元以上的家庭,则由过去的每600元设立一档,变为每400元设立一档,且补贴额度也有所提高。
具体地说,人均月收入在1200元(不含)至1600元(含)之间的承租家庭,补贴比例由25%提高至50%;人均月收入在1600元(不含)到1800元(含)的,仍旧维持25%补贴;人均月收入在1800元(不含)至2000元(含)之间的家庭补贴比例由10%提高至25%;人均月收入超过2000元(不含)但不高于2400元(含)的家庭,补贴比例仍旧为10%。
补贴面积上限提高10平方米
记者注意到,对于符合廉租房条件,也就是补贴最高的三档家庭,设定的补贴建筑面积上限由过去的50平方米上调到60平方米。符合调整后标准的廉租家庭承租的公租房面积超过50平方米但低于60平方米的部分,将纳入补贴范围。
市住建委相关负责人解释,这是由于廉租房、公租房已并轨。“过去是廉租房面积不得超过50平方米,如今提供公租房给廉租家庭,公租房的面积上限是60平方米,补贴面积也应该相应提高。”
此外,针对支付房租确有难度的特殊困难家庭,新政还提出建立特殊困难家庭公租房租金补贴机制。租金补贴比例低于95%的申请家庭,若家庭成员中有重度残疾人员、患大病人员、均为60周岁以上老人且无子女,均可以申请提高租金补贴。
市住建委相关负责人提醒,新政于今年11月1日起实施,新规适用后,相关家庭如要想享受新政策的相关优惠,应向所在的街道(乡镇)等基层部门主动提出相应申请。
本报记者 赵莹莹 J201
(来源:北京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