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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里出了个“千万富官”
2015-09-22 05:38:00
 

  原标题:山里出了个“千万富官”

  省纪委剖析封开县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欧植深案

  文/广州日报记者汤南

  通讯员粤纪宣、杜然

  地处偏远、经济欠发达的山区县出了一名“千万富官”,许多地产商资金周转困难都争相找他“借钱”!2014年5月,经群众举报,这名“富县长”应声落马。

  经查,欧植深在担任封开县人民政府常务副县长、县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利,收受他人贿赂共计608万元,另有1100多万元的财产不能说明其来源。2014年5月29日,欧植深涉嫌违法犯罪问题被移送司法机关。

  昨日,广东省纪委南粤清风网披露了广东省封开县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欧植深违纪违法案件的细节。

  欧植深出生于1958年12月,广东省肇庆市封开县人,曾任封开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封开县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正处级)。其所处的封开县多山地、地处偏远、县域经济底子薄。然而,在这样一个经济欠发达的山区县,却出了一名“千万富官”。

  经调查,欧植深于2009年至2012年间,利用担任封开县人民政府常务副县长、县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职务之便,在土地出让和工程建设项目过程中,为他人谋取利益。在一个经济欠发达的山区县,欧植深涉案金额高达1700多万元,令人瞠目结舌!

  受贿有原则:收大不收小收熟不收生

  欧植深是封开本地培养成长起来的领导干部。自1975年工作以来,他一直就没有离开封开,从一名食品公司合同工到一名普通乡镇干部,31岁当上罗董镇镇长,再到后来的镇党委书记,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作为“能官”,他务实肯干,曾推动解决了一些老大难问题,为经济社会的发展作出了贡献。

  然而,“正面”的背后,欧植深利欲熏心,权力寻租,官商勾结,大搞权钱交易。

  欧植深收取贿赂有一个“原则”:只收大钱,不收小钱;只收熟人的钱,不收陌生人的钱。办案人员透露,从欧植深银行过往的账中不难发现,每次单笔收受50万元、100万元贿赂款的次数不占少数,真可谓“小钱不愿收、大钱不断收”。2009年至2012年短短3年间,欧植深收受相熟的老板钟某某、张某的贿赂款多达353万元。

  放贷掩耳目:地产商心领神会来借钱

  商人老板投桃,欧植深必报李。2010年,贺江半岛酒店董事长张某看中了封开县江口镇一块名叫“丰沙垌”的地块,有意用来开发房地产项目。张某找到欧植深,希望开发该房地产项目,并当即表示,事成后必有酬谢!在欧植深的“关照”下,张某顺利获得该地块房地产开发项目。张某如约奉上115万元“感谢费”,欧植深心领神会,悉数笑纳。

  以借钱为名谋利是欧植深自以为“天衣无缝”的好伎俩。2009年初,欧植深经人介绍认识了肇庆桂隆公司老板钟某某。经过一段时间的交往后,钟某某有意购买封开县江口镇原得胜火机厂、原志业火机厂的土地使用权和厂房,找到时任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的欧植深。欧植深很快与钟某某谈妥利益分成,随后指使该县土地储备中心、县国土局等部门为钟某某购置该厂房和土地预设条件,让桂隆公司低价购得原志业火机厂、原得胜火机厂的土地使用权和厂房。

  事后,欧植深以其弟欧某深的名义借钱给钟某某的公司从中收取巨额利息,变相受贿。欧植深为躲避调查做了精心设计,先给桂隆公司汇去180万元,然后由桂隆公司出具借款300万元、月息2.5%的“借条”,之后分多次收受该公司贿赂款共计238万元。

  据欧植深交代,他在1996年承包经营了江口水泥厂码头,同时还搞起了“地下钱庄”生意,经营起放贷业务,将受贿得来的赃款用来高息放贷,从中收取高额利息。翻开厚厚的卷宗,可以看到,欧植深以其弟弟欧某深的名义放出的高息贷款近10宗,每宗少则10万元、20万元,多则50万元、100万元,向他借钱的都是企业老板、房地产商。据统计,欧植深有高达1100多万元钱款不能说明其合法来源。

  (来源:广州日报)


编辑:小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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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广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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