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90后男子偷东西被“吓” 未偷着财物反“捞”刑罚
中新网台州9月21日电 (记者 谢盼盼 通讯员 应雨轩)90后小伙子身上没钱,工作又没找着,就想到偷东西。这不,做贼心虚的小伙张某在实施盗窃时被一盏灯给吓着了,啥也没偷着,反“捞”了刑罚。21日,记者从浙江省台州市玉环县人民法院获悉,该院以盗窃罪判处张某拘役二个月,罚金1000元。
张某,现年21岁,来自湖北。今年,张某带着以前打工赚的积蓄来玉环谋生,可到了玉环后不久,张某就将积蓄花光了。工作没着落,身边又没钱,张某就动了歪脑筋,打算去偷别人家的东西。
2015年8月13日3时许,张某出门转悠,寻找下手的目标。走到楚门镇三联村一条小巷子时,张某发现了一栋两层楼的老房子,看到二楼的阳台晾着衣服,张某知道那里肯定住着人。
于是,张某通过一楼院子砖头砌成的围墙爬入二楼阳台,来到其中一间出租房前,凑巧,门没锁,张某直接推门进入。而张某正准备实施盗窃时,一楼的灯突然亮了,灯光通过木制地板照射进入房间。张某以为自己被人发现了,吓坏了,立马躲进床前的桌子旁。地面是木板做的,张某这一动静闹得很大声,出租房内的住客从睡梦中惊醒,一看到张某,大喊“有贼!”。张某慌忙逃到阳台,并从阳台跳到一楼迅速逃离现场,后来在逃跑过程中被抓获。
法院认为,被告人张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入户秘密窃取他人财物,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完)
(来源:中国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