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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校长“吃”择校费 当局长“吃”好处费
2015-09-20 05:32:00
 

  原标题:当校长“吃”择校费 当局长“吃”好处费

  广东纪检期刊深入剖析肇庆端州区教育局原局长邬德强违纪违法案

  文/广州日报记者汤南、林洪浩

  账外收取择校费;帮助工程老板获得校安工程项目,帮助商人中标学校设备采购……邬德强在担任肇庆市第一中学校长期间,任端州区教育局局长期间,利用职务之便,收受他人财物折合人民币272万余元。

  今年3 月5日,邬德强被肇庆市纪委“两规”,3月25日,邬德强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昨日,广东纪检期刊深入剖析了肇庆市端州区教育局原局长邬德强违纪违法案。

  曾经励志

  年仅27岁

  当上副校长

  与一些落马贪官一样,邬德强在他50年的人生历程里,有一段他引以为傲的奋斗岁月。

  1965年9月,邬德强出生在端州区一个普通人家,家里共有兄弟姐妹3人,他排行最小。平凡普通的家庭,给了邬德强更加强烈的进取心。22岁那年,邬德强大学毕业来到肇庆市第一中学工作。

  肇庆市第一中学是一所公立老牌名校。邬德强从一名普通教师做起,凭借着组织的培养和自身的不懈努力,迅速成长为单位的业务骨干,得到上级领导肯定及同事们的认可。

  1992年,年仅27岁的邬德强被任命为肇庆市第一中学副校长。2001年,36岁的邬德强又被组织任命为肇庆市第一中学校长,他“执掌”肇庆市第一中学的十年间,被誉为是肇庆市第一中学历史上发展速度最快、教学质量最好、对外影响力最大的时期。2012年,凭借着出色的工作能力和业绩,邬德强被任命为端州区教育局局长。

  疯狂敛财

  伴随着地位提升、权力疯长,邬德强逐渐忘记 “初心”,走上 “左手贪现金、右手拿先进”的蜕变之路。

  肇庆一中的学位一直比较紧张。2001年,刚刚当上肇庆一中校长的邬德强,就盯上了择校费。他采用瞒天过海的伎俩,把本应上缴财政“收支两条线”管理的部分学生择校费不入账,放进了自己的私人腰包,供自己挥霍。直到2011年卸任肇庆一中校长,十年间,邬德强共违规在账外收取学生择校费达70万元之多。

  助老板获校安工程收好处费90万元

  2008年汶川大地震后,端州区教育局提出了2011-2016年校舍安全加固工程计划,引起了工程老板何某的“浓厚兴趣”,时任端州区教育局局长的邬德强成了何某物色的重点对象。

  校安工程开展前,何某经人介绍认识邬德强,提出希望邬德强能同意其承接端州区2013年的校安工程,并承诺送给邬德强好处费,邬德强满口答应。2013年7月,何某挂靠的广州某公司中标该工程并开展施工,同年12月进行竣工验收,期间经端州区教育局、区财政局审批,按进度拨付工程款。在此过程中,邬德强分两次笑纳了何某所送现金共约50万元。2014年,端州区拟对区内6所学校13个校舍项目实施校安工程。2013年底,何某再次向邬德强提出希望继续承接该项目。邬德强帮助何某挂靠的广西某公司中标该工程并开展施工。在此过程中,邬德强分三次收受现金共约40万元。

  帮商人中标教学设备采购获利61万元

  2012年12月,浙江籍商人李某挂靠的公司打算竞标教学设备。在邬德强的运作下,李某顺利中标教学设备采购500多万元。期间,邬德强收取李某现金45万元。2012年底的一天,与邬德强素不相识的江西籍汪某来到邬德强办公室,自我介绍是专做教学设备的,请求邬德强给予帮助。邬德强便相继帮助汪某挂靠的公司中标肇庆市一中新校区的热水器采购项目和黄岗中学教学设备采购项目。汪某分两次送上16万元。

  经查,邬德强在担任肇庆市第一中学校长和端州区教育局局长期间,收受财物折合272万余元。

  (来源:广州日报)


编辑:小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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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广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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