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空气净化器不能瞎忽悠
本报讯(记者杨滨)国家标准委今天批准发布新修订的《空气净化器》国家标准,明确了评价空气净化器的基本技术指标与空气净化器产品的标志和标注。新标准将于2016年3月1日正式实施。
新标准明确了空气净化器的基本技术指标(核心参数)是“洁净空气量”(简称CADR值)和“累计净化量”(简称CCM值),即空气净化器产品的“净化能力”和“净化能力的持续性”;将空气净化器的噪声限值由低到高划分为4档;提升了空气净化器针对不同污染物净化能力的能效水平值,分为合格和高效两个等级。
新标准完善了空气净化器产品去除各类目标污染物净化能力的实验方法,包括针对颗粒物、甲醛累计净化量的测试方法,即空气净化器净化寿命实验;针对甲醛净化能力测试和重复性评价。
新标准还对空气净化器产品说明书的标注内容做出规定:应包括净化器名称、型号,净化器特点、净化原理、主要使用性能指标,以及安装、维护、保养等注意事项。国家标准委表示,新标准的发布和实施将从根本上改变空气净化器市场“评价”与“标注”的混乱现象,对进一步规范市场、引导消费、提高产品质量提供保障作用。 D044
新闻延伸
如何选购
适用的净化器
在选购前最好了解一下净化器产品的工作原理以及空气净化器的主要技术指标(如,CADR、CCM,噪声、能效等),在此基础上,还需根据实际情况选用合适的产品。
如需去除固态颗粒污染物如PM2.5以及各类有害气体,建议选用同时兼具固态污染物和有害气体(如甲醛,甲苯,TVOC等)净化功能的产品,CADR较大,CCM较高的产品。家中如有婴儿、哮喘病人等敏感人群,建议选用不产生臭氧的纯物理吸附式机器。根据房间面积适配大小CADR的机器,有一定的余量即可,没有必要越大越好。
本报记者 杨滨 D044
(来源:北京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