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律所出纳私吞4426万公款获刑
京华时报讯(记者王晓飞)34岁的郭某是一家律师事务所在北京代表处的财务出纳。3年内,他私吞4426万余元公款,用于在京购置千万房产、送女友玛莎拉蒂豪车等。记者昨日获悉,郭某因犯职务侵占罪,被市三中院终审判处有期徒刑14年。
模仿签字私自转账
2006年开始,郭某在一家律所北京代表处任财务出纳。月收入万元左右的郭某日常生活开销比较大,工资根本不够花,他便打起了自己保管的单位备用金的主意。
据检方指控,2010年至2013年,郭某伪造银行对账单等财务凭证,将公司4426万余元钱款占为己有。2013年9月底的一天,郭某请病假未去上班,单位同事在使用他的电脑时,意外发现其做假账的记录。律所相关负责人得知情况后报案,郭某随后被抓获。
据郭某交代,他通过转账方式,将单位账户上的钱直接转到他和女友李某名下银行卡里。由于办理转账需要单位出具证明,要有预留签名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财务章,而郭某利用正常盖章的机会,在转账证明上盖上公章,然后模仿单位负责人的签字,再盖上由其保管的单位财务章,后去银行办理转账。
用假账单蒙骗主管
据了解,为躲避财务检查,郭某每次从银行取回对账单后,通过单位电脑制作相同的对账单,把需要的数据保留,不需要的数据删除,由于他提供给财务主管的账单明细都是他制作的假账单,所以单位财务主管查不出来。
年终单位进行财务审计时,郭某和审计公司的人一起到开户行中国银行总行营业部,将审计公司的询证函交给银行。等对方离开后,他再趁机溜回来,对银行工作人员谎称刚才交的询证函数据有误,将询证函取回,他再伪造银行的询证结果,盖上开户行账户管理印章,再通过开户行当地邮局邮寄给审计公司,这样审计公司就查不出问题了。
郭某交代,银行印章是他花200元钱在路边买的假印章,用完后就扔了。
好面子伪造国安身份
郭某将大部分侵占钱款用于买房买车,并且还投资了女友参演的一部电视剧。
根据郭某女友李某的证言,2011年11月左右,郭某花1160万元购买了朝阳区一处房子,并先后在青岛购置了三套房产,第一套价值800多万元,第二套价值170多万元,第三套交了100多万元,剩下的钱办理了银行贷款。
2012年,郭某还给李某买了两辆车,一辆是价值160万元的白色路虎揽胜越野车;一辆是酒红色玛莎拉蒂轿车,价值300万元。
2013年4月,郭某又花了100万元,给李某的父亲买了一辆白色捷豹轿车。此外,郭某给李某参与拍摄的一部电视剧投资了200万元,通过银行转账给过李某大约300万元左右。
据郭某交代,他在青岛还和朋友合开了一家律师事务所,郭某自己投资了150万元。
值得一提的是,郭某除了金钱上的挥霍外,还很要面子,他伪造了国家安全部的工作证和侦查证,并对女友称是通过关系办理的,当女友开车在路上被交警查时,郭某会把证件拿给交警看。
最终,经过一审法院审理,郭某被判处有期徒刑14年,郭某不服提起了上诉。市三中院二审后,驳回了郭某的上诉,维持一审判决。
(来源:京华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