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酒驾撞伤怀孕女友 男子被判赔33万
本报讯 已婚男邓某与单身女小徐同居并致其怀孕。邓某酒后驾车将孕期中的小徐撞伤,导致其流产并经鉴定构成八级伤残。小徐诉至法院,向邓某索赔87万余元。近日,北京一中院作出终审判决,判决邓某赔偿33万余元。
单身女士小徐与已婚男士邓某恋爱后同居,2012年6月初怀孕。2012年6月29日23时许,邓某酒后驾车至双方租住地停车时将小徐撞到墙上,导致小徐流产,盆骨骨折等多处受伤,身体至今仍未康复。于是,小徐将邓某告上法庭,要求赔偿87万余元。
而邓某因涉嫌危险驾驶罪、过失致人重伤罪被检察机关起诉,刑事案件目前在审理中。
诉讼中,经双方申请,对小徐的伤情进行了鉴定,鉴定认定小徐所受损伤构成八级伤残。一审法院认为,邓某的侵权行为给小徐造成了人身损害,判决邓某赔偿小徐医疗费、伤残赔偿金等共计33万余元。
小徐不服判决,上诉至一中院。一中院经审理后认为,原审法院关于误工费、护理费、精神抚慰金等的数额核定以及对复印费的处理并无不当,予以维持。但根据小徐提交的证据,增加了1393.56元的医疗、急救费用。目前,该判决已经生效。 严琪 J195
(来源:北京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