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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将于2016年底前有序退出
2015-08-11 11:18:00
 

  原标题:山东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将于2016年底前有序退出

  齐鲁网济南8月11日讯(记者 王娜娜 杨婷婷)记者从山东省政府新闻办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目前,全省烟花爆竹生产企业退出工作正有序推进。今年起,全省行政区域内不再新上烟花爆竹生产企业。省里将在地方政府对退出企业进行评估并给予合理补偿的基础上,拿出专项资金,按“以奖代补、早退多补”原则,给予退出企业一定的资金奖励。

  截至2014年底,全省拥有烟花爆竹生产企业29家,批发经营单位240家,常年零售单位16749家。这29家生产企业分布在枣庄、济宁、莱芜、临沂、德州5个市的15个县(市、区),多为民营股份制企业,拥有从业人员7000余人,2014年实现销售收入约6.5亿元、上交税金1500多万元,主要产品为组合烟花、鞭炮、喷花、双响炮等。

  山东在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存在的突出问题:一是生产规模偏小,年销售收入过亿元的企业仅有1家(嘉祥县进士张鞭炮厂);二是技术装备落后,普遍为手工制作;三是产品品种少、档次低、市场竞争力差,仅占全省市场份额的约1/2;四是安全管理水平低,生产安全事故时有发生,2010年以来累计发生事故11起、死亡23人,其中,较大事故2起、死亡11人,烟花爆竹生产企业的亿元GDP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约4.5,高出全省平均水平约57倍。整个烟花爆竹行业呈现出“经济贡献率低、事故发生率高”的特点,生产技术水平和安全保障能力与全省国民经济的发展水平很不相称。

  今年,省政府办公厅下发了《关于推进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加快退出的通知》(鲁政办字〔2015〕50号),决定全省烟花爆竹生产企业于2016年底前有序退出。

  一是调整产业政策和行业规划。从2015年开始,全省行政区域内不再新上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将烟花爆竹生产企业退出纳入省产业结构调整规划,并在相关政策上给予扶持,确保烟花爆竹生产企业依法依规有序退出。

  二是实行关闭退出补助和奖励措施。根据企业规模、资产和劳动用工等情况,有针对性地制定补助和奖励措施,给予退出企业合理的资金补助和物质补偿。同时,提出了妥善安置企业职工、引导扶持企业转产创业的补救措施。

  三是明确了地方政府的责任。要求市、县(市、区)政府负责组织实施烟花爆竹生产企业退出相关工作,充分考虑和稳妥处理好企业退出工作中的员工工资清偿、土地使用、人员安置等问题,做好各项善后工作。

  (来源:齐鲁网)


编辑:小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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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齐鲁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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