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通州超13亿廉租房保障金被挪用
关于北京市2014年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昨天经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报告披露,通州区13.59亿元廉租房保障资金被挤占挪用,用于非保障性住房项目建设。此外,地铁公司等4企少计收入8.59亿元,医保基金滚存余额缺口近百亿。 京华时报记者孙乾实习记者陈雪健
注关点焦
保障房 通州13.59亿廉租房保障金被挪用
审计对全市保障房建设和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检查,延伸审计了172个项目。
审计发现部分资金使用不合规,通州区13.59亿元廉租房保障资金被挤占挪用,用于非保障性住房项目建设;北京市昌平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将通过企业债券筹集的6亿元资金购买了银行理财产品。
此外,部分不符合条件的家庭,通过隐瞒收入、婚姻、生存状况等违规享受住房保障待遇,或经济条件改善后未腾退原有保障性住房。
养老服务
52家养老机构重复申请1.49亿资助
2012年至2013年,13个区县的52家养老机构分别向市、区县民政和财政部门,重复申请专项资助经费1.49亿元;由于项目前期规划立项不充分等原因,10个养老机构申请的新建和改扩建资金没有拨付使用,形成闲置,涉及资金3152.7万元。
此外,执行养老服务奖励政策不到位。2013年,市民政局投入600万元,对全市368个托老所按照不同类型给予奖励。其中12个区县对58个非全托型托老所,按照全托型托老所给予了相应奖励,涉及资金290万元。
环境治理
3.92亿平原造林养护金闲置
2013年完成的平原造林工程,尚未经过一年的质保期,市级财政、园林部门以及部分区县政府提前安排了平原造林养护资金5.53亿元,造成3.92亿元拨付区县、乡镇后闲置;其余直接拨付给项目实施单位的资金中,1375.86万元被挪作他用。
企业审计
地铁公司等4企业少计收入8.59亿
在企业审计方面,重点对北京金隅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中关村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化学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市地铁运营有限公司4家企业资产损益和经营情况进行了审计。
审计发现,企业财务管理不够规范,收入和资产不实12.28亿元。其中,少计收入8.59亿元,虚增销售收入2.64亿元,固定资产不实1.05亿元。
此外,部分重大投资项目可
行性研究不充分,投资未达到预期收益目标,涉及资金7.8亿元;部分基本建设项目未履行招投标程序设,涉及合同金额19.07亿元;个别企业依据未经批准的资产评估报告,转让国有产权,涉及资金1.3亿元。
□预算审计
医保基金余额缺口近百亿
审计报告披露,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滚存结余低于应控制水平。2014年末,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682.7亿元,支出648.36亿元,结余34.34亿元,滚存结余227.06亿元。
按照规定,作为风险预警监测的关键性指标,基本医疗保险累计结余应保证6至9个月的平均支付水平。按照6个月最低平均支付水平计算,基本医疗保险累计结余至少应达到324.18亿元。
此外,报告还披露,少编社保基金预算收入。由于对利息收入、其他收入等增长变动情况预测不准、考虑影响当年收入的因素不够充分等原因,市人力社保局在编制2014年社保基金预算时,少编预算收入5.42亿元。
10.7亿耕地金未入市国库
市级财政收入不够完整。按照《北京市耕地开垦费收缴和使用管理方法》,耕地开垦费应缴入市级国库。审计报告显示,市国土局在组织征缴过程中,批准将部分耕地开垦费缴入区县国库,市财政局对此监管不到位。
2012年至2014年,全市征缴耕地开垦费12.63亿元,其中交入区县国库10.71亿元。
9项目未评审获批3.53亿
个别项目预算审批不够严格。“多厅影院建设补贴”等9个项目,缺少可行性论证、未按规定实施评审,仍然通过了预算审批,涉及资金3.53亿元。
此外,审计报告还指出,对市级部门申报涉及补助区县的项目资金管理不够严格。2014年市财政批复35个部门76个项目预算资金23.09亿元,对其中补助区县的项目资金21.37亿元,未通过专项转移支付安排,占批复预算的92.5%,使资金脱离了区县财政预算监管。
4国企少交675.7万收益
未足额上交国有资本经营收益。2014年在计算应上缴国有资本经营收益额时,北京出版集团公司、北京市文化投资发展集团中心、北京经济技术投资开发总公司、北京亦庄国际投资发展有限公司4家企业,少上交国有资本经营收益675.7万元。
审计还发现,市本级年初预算下达率偏低。201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待下达预算资金规模分别占年初预算的58.9%和61%。市级基本建设支出年初待下达预算资金占年初预算的65%。2014年市本级基本建设支出年初预算安排335.96亿元执行中,有218.63亿元在各项预算科目间调剂使用。
9部门少计决算收入1.1亿
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报告指出,市级部门的决算草案编报不够真实。22个部门决算编报不完整,涉及资金3.3亿元。其中,9个部门少计决算收入1.1亿元;13个部门往来款长期挂账,涉及资金5.1亿元;17个部门固定资产账实不符,涉及资产1.8亿元。
个别部门“三公”经费超预算。3个部门“三公”经费支出超年初预算批复172.46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维费用超128.71万元,因公出国(境)费用超43.75万元。
□解读
40部门审计结果将公开
审计监督工作今年呈现诸多亮点。首先,审计监督工作深化了对全口径预算管理情况的跟踪审计,首次将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保基金预算全部纳入审计范围。
其次,持续对40个市级部门开展预算执行审计过程中,紧盯“三公”经费的检查,督促预算单位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的要求。此外,审计报告中还包括了社会关注的重点领域,比如保障房建设、养老服务、环境治理、文化创新等重大项目和重点资金的审计。
据了解,40个市级部门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审计结果,将在本次报告后依程序适时向社会公开。
监察部门首次介入追责
值得注意的是,为加大监管和追责问责的力度,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提出建议,要认真执行新修订的《预算法》,加大对违反相关财经法律法规行为的追责问责力度,责成市监察部门对审计报告中反映的违规问题开展行政监察,树立预算的权威性和严肃性。
市人大还指出,要在年底前,将审计查出的问题的整改情况和处理结果向市人大常委会提交书面报告。记者了解到,该书面报告当中将首次包含行政监察的相关处理结果。
市人大财经委相关负责人介绍,市人大常委会对于预算的监督将执行到审计环节,要求审计整改的相关报告书面报送市人大。此前,在市政府内部,根据行政监察的相关办法,对于审计出的违纪违规的问题将移送到监察部门进行处理,而处理的结果并不报送市人大。现在为了加大行政监察的力度,使监督工作形成闭环,市人大要求,对违纪行为加大公开力度,将行政监察的处理结果一并报送给市人大接受监督。
市审计局表示,针对审计查出的问题,目前被审计单位正在逐项梳理问题,落实整改责任。26类问题已经整改或正在采取措施整改,整改涉及资金98.12亿元,其中制定、修改完善相关制度22项。
(来源:京华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