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垃圾咋丢 城管答疑
投放模式由各区制定 对乱扔垃圾者先劝导再开罚
生态文明
广州争先
文/广州日报记者 方晴
备受市民关注的《广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规定》(下称《规定》)将于9月1日正式实施。与此前暂行法规不同的是,新法设立了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责任人制度,居民小区的物管公司将承担起垃圾分类的制度建立、容器购置维护和具体执行的责任。9月1日后,涉及千家万户的垃圾投放方式会发生什么样的改变?会对不符合法规的物管或居民立即开罚吗?……昨日下午,市法制办和市城管委联合对民众关心的问题进行答疑。
对市民们最关心的日后垃圾“怎么丢”的问题,市城管委有关负责人表示,垃圾分类投放模式各地可因地制宜,只要满足“定时定点、有序投放”的大前提即可。“不论是楼下设点定时投放、按时上门收垃圾还是‘垃圾不落地’的摇铃收集模式,都是符合‘定时定点’要求的。”
应征得业主同意
在没有统一规定的投放模式情况下,不同居民小区的投放模式由谁说了算?市城管委负责人解释,按《规定》市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制定分类指南;各区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制定投放模式、实施细则;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制订实施方案;生活垃圾分类日常管理制度,不同类别的生活垃圾的投放时间、投放地点、投放方式等,则由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责任人建立公布,比如小区的物管。
如果由小区物管来决定,业主如何提建议?决定权放在业主委员会是不是更合适?市城管委负责人表示,小区物管公司应在公布前咨询业主意见、征得业主同意,但没有给出具体的操作方案。
开罚一定要有根据
市城管委有关负责人表示,《规定》9月1日生效,也意味着处罚将有法律依据,垃圾分类管理责任人不履行职责肯定要被处罚。但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按照先易后难、循序渐进、分步实施的步骤推进,垃圾分类的执法活动也有循序渐进的过程,“开罚一定要有相关规定、程序、措施。9月1日一检查发现没履行责任便开罚,是蛮干。”市城管委负责人表示,“罚款不是最终目的,落实垃圾分类工作才是。”
《规定》设立了垃圾分类管理责任人制度,“政府最关注的是管理责任人交出的垃圾是不是分类好的,至于前端怎么分类、由谁分类是责任人的问题。”他进一步解释,执法部门将先约束管理责任人,比如小区物管没有履行垃圾分类,将首先对物管进行处罚。
不听劝导将被处罚
小区物管没分类,被罚;如果是居民没分类,物管该怎么处理?根据《规定》,管理责任人对个别不按规定分类投放生活垃圾的单位和个人,可以提出整改意见,拒不改正的,应当及时告知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对其进行劝导。市城管委负责人明确,劝导不成的,街道城管执法队伍将取证并处罚。
2014年8月,广州市固废办开展了垃圾分类落实情况的调研,发现由于人财物投入不足,有个别物业公司有抵触情绪。新规施行后,政府会有资金补贴计划吗?
市城管委有关负责人表示,垃圾分类管理人制度明确了设置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容器和及时维修、更换、清洗或者补设破旧污损容器的责任,由各垃圾分类管理人承担。在《规定》中,居民小区内的垃圾分类不在公共服务的范围,政府不承担资金补贴的责任。但在实施中,各区各街镇可以根据自身情况决定是否补贴。
(来源:广州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