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空挂三年学籍 学校视而不管
《陕西市级状元竟是山东娃》追踪
近日,有关陕西省榆林市高考文科状元邢某某是否“高考移民”的话题引起各界强烈关注。“新华视点”记者赴榆林实地采访了解到,该考生的户籍迁移涉嫌违规,当事人坦言“找了相关领导打了招呼”才办下来;其本人只在学籍所在学校就读一个月后便离去,学籍空挂在学校长达三年,学校对此完全清楚。
不是亲戚能落户吗
邢某某的户籍资料显示,其为山东鄄城人,2009年4月13日以投亲靠友名义从原籍迁入榆林市榆阳区,户籍在华栋中学校长李锦成名下。
在公安部门出具的李锦成户籍资料中,邢某某为其“侄女”,事实却并非如此。9日中午,李锦成向记者坦承,2007年,邢某某的母亲杨某从山东应聘到华栋中学任职英语老师,此后以方便照顾为由,多次要求将女儿户籍迁至榆林。“为稳定教师队伍,我以孩子叔父名义将邢某某的户口迁到我名下。”
不存在亲属关系可以落户吗?2009年3月,榆林市公安局下发的《进一步深化户籍管理制度改革实施细则》中明确规定,相互投靠落户只有父母、子女关系才符合户籍申报条件。“邢某某落户办不下来,无奈之下,我找了相关领导打了招呼,事情才办下来。”李锦成坦言,自己当时并未谋私利,只是想为学校职工办好事。
落户行为违不违规
然而,榆林市公安局榆阳分局治安大队相关负责人却称,邢某某户籍迁入并不违规,“按照榆林市政府户籍改革意见,具有职业技术资格证的技能人才,准许本人及其直系亲属落户。邢某某迁户时,其母杨某在华栋中学已任教两年,符合迁移户口条件。因杨某不愿意将户口迁入,而邢某某当时未成年,不能单独立户,所以将户口放在他人名下。”但为何会对以虚假亲属关系迁户口开绿灯,则没有表态。
榆林市公安局榆阳分局局长李安镇坦言,2013年之前,当地的户籍制度经历了从乡镇管理到公安机关户政部门管理的过渡,此前不甚规范。2013年之后,户籍管理日趋完善。
如何通过资格审核
高考录取在即,邢某某本人隐身不见。8日至10日,记者连续多次致电或发短信联系邢某某的父母,也未获回应。
9日下午,榆林市榆阳区招生委员会向记者出具的初步调查结果显示,2011年8月邢某某进入华栋中学初中部学习,1年后在当地参加中考并被该校高中部录取。2012年秋开学后,邢某某就读至国庆节后,因身体原因回家休养学习,2014年9月至2015年5月在西安高新第一中学国际部就读,其学籍一直在华栋中学。
榆阳区教育局副局长尹增岗说,陕西省招办规定,本人常住户籍在陕满3年,高中阶段在陕连续学籍满3年,可在陕西申请参加高考。但邢某某休学和在西安求学期间未办理休学和借读手续,高中阶段在陕连续就读不满3年,不符合高考报名条件,属违规行为。
记者了解到,邢某某只在本校就读月余便离去的情况,校方非常清楚。李锦成坦言,由于孩子的母亲曾经是学校职工,碍于人情,他便对孩子休学的事没有深究。
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是如何通过招生部门的资格审核?尹增岗坦承,审核考生资格时,招办主要审核其户籍、学籍、中考成绩等信息,对其是否真的在本地就读,由学校负责监管,招办一般并不审核。
■延伸
学籍空挂已不新鲜
榆阳区招生委员会认为,华栋中学对考生脱离学籍疏于管理,未按规定办理休学和借读手续,严重扰乱正常教学秩序,责成教育部门对李锦成及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问责处理。
事实上,“学籍空挂”已成为近年来各地“高考移民”的全新手段。记者了解到,在各地不断推进户籍制度改革、陆续放宽户籍准入门槛背景下,在中小城市落户已有诸多合法手段。如在榆林市,购买住房、工作调动、人才引进等途径均可落户。在此基础上,外地考生可以在当地入学获得学籍,但学生是否真的在当地就读,是监管部门亟须严格把关的环节。
据新华社
(来源:北京晨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