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家祠堂
前杨柳村230号
“主题南京”学术团是一帮非常热心文物保护的年轻人。这个暴雨连连的梅雨季节,他们多次利用周末和节假日走访了高淳、溧水和江宁的古建筑文物保护单位,心里也焦急如焚。
“高淳溧水离南京主城较远,许多宗祠建筑和戏楼却都得到了很好的保护,然而江宁的几处古建筑境遇却十分的尴尬和糟糕,随时可能坍塌。大雨还会来,不知道这些古建筑是不是会更糟。”他们呼吁,江宁区在快速的城市化同时,有义务保护历史文化遗存。江南时报记者 黄勇
[调查]
孙家祠堂:
村子的“皮”不在了,“毛”将焉附
江宁区方山东面是大学城,这里原来有处“下王墅村”。孙家祠堂就坐落在这一带,因为构件精美及缺乏保护,这处祠堂备受南京的文保爱好者关注。
在芝兰路和龙眠大道的交叉处,一栋正在建设的高楼旁,静静躺着孙家祠堂和其附属建筑、两座牌坊。“主题南京”老邵介绍,孙氏祠堂总建筑面积为1023平方米,共有三进,分别是门楼、正殿和享堂,是南京地区唯一保存最为完整的明清古祠堂。类似格局的祠堂,全江苏都不多见。
记者看到,祠堂东侧牌坊保存比较完整,牌匾和坊额上刻着“圣旨”、“节孝坊”,表明这是一座皇帝批准敕建的节孝牌坊,牌坊的坊梁上刻有“旌表故儒孙根乾妻王氏之坊”。西侧牌坊只剩下石质“骨架”,坊梁上刻写着“旌表赠朝议大夫孙大中妻恭人张氏节孝”。
不过一块“南京江宁区不可移动文物”的标识牌没有给这处古建筑带来任何的保护,靠近新建大楼的附属建筑尤为残破。老邵说,这处文物之所以沦落至此,直接原因是周围的村庄在城镇化改造中没有了。“村庄和宗祠是‘皮’和‘毛’的关系,‘皮’之不存,‘毛’将焉附? ”
“孙家后人也急切盼望能得到有关部门关心和重视,批准孙氏宗亲筹资进行保护性修复,或改建成民俗馆,对外开放。”
杨柳村:
表面光鲜,很多古建筑正在倒塌
湖熟街道前杨柳村古建筑群是南京地区规模最大的明清民宅遗存,2002年被列为江苏省文物保护单位,2013年5月被列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但杨柳村古建筑群真的不是一般人眼中的状况。
众所周知,“九十九间半”已经被修葺一新,并被辟为江宁区民俗博物馆,2015年6月的价格是40元每人。但大多数人不知道,在“九十九间半”的东面,有十多处多进穿堂式高墙深院建筑,却大多已经倒塌或正在倒塌。
由于历史的原因,这些古建筑大多数被分割改造,有的用于居住,有的用于养鸡养鸭,还有的则已经倒塌或正在倒塌,对比“九十九间半”,虽然外墙上大多数嵌入“江宁区级文物保护单位”的牌子,但并没有得到应有的保护和修缮。
前杨柳村230号民居的住户是一位六十多岁老太太,她说,“230号宅院是杨柳村最早建的房子,比‘九十九间半’早,但目前中间的厅已经倒塌,只能当成鸭圈养几只鸭子。”老太太希望政府早日对这处古建筑实施保护和修缮。和前杨柳村230号类似,前杨柳村125号、366号等几处古建筑的住户也纷纷表示,他们的房屋坍塌破坏得厉害,希望政府对这些古建筑也加以保护和修缮。
佘村潘氏住宅:
摇摇欲坠,大厅一小半已经坍塌
潘氏住宅是南京市文物保护单位,有“佘村九十九间半”、“南京最美的砖雕门套”等美誉。该建筑群据说始建于清顺治年间,由巨商潘恒才建造,咸丰年间部分毁于太平天国战火,后又重建。
潘氏住宅由三个宅院组成,每宅三进,共计60余间,占地约750多平方米。整个建筑结构严谨,均为三进穿堂式高墙深院,保存较好的是西边宅子,每进有门楼,门楼上均有砖雕石刻,饰以人物、花卉、禽兽等精美图案,镌刻楷书“天锡纯嘏”、“福禄申之”等吉语,其他房间则是当年的大厅、客厅、住房、厨房、杂屋等。
然而如今这处老宅摇摇欲坠,大厅的一小半已经坍塌,地上满是砖头、瓦片和垃圾。地板不时翘起,走在上面得担心脚戳到钉子,而“咯吱咯吱”的声响不断,更让人心痛。
这处市级文物,正在倒塌已是不争的事实,然而至今相关部门也没有拿出一个解决的办法。
[政府]
不可移动文物
专项经费不足
在江宁,像省保单位杨柳村“九十九间”曾得到过数千万的修缮资金,因此保护得很好;但周边老建筑被关心的却很少,这正是因为修缮资金远远不够。
文物部门自有其难处。江宁区文广新局文物科王科长诉苦说,江宁共233处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及不可移动文物,但每年文保投入不足千万元。
他详细解释说,像国家的文物保护修复、利用规划相关的专项经费从此前的每年50万元增至500万元。“经费有限,但总投入肯定不足千万元。而且国家的还不是固定有的。”
对汛期文物的安危,王科长也很着急。他说,江宁文物部门也巡查了,老屋子汛期基本都漏雨,“但经费就这么多,全修缮肯定做不到。而且《文物保护法》规定属于“谁使用谁修缮”,即产权人和使用人来修缮。很多产权人、使用人修不起,修缮更加举步维艰,我们文物部门只能尽责任。”
而一项测算是,仅孙家祠堂,总费用不会少于500万元。
[文保志愿者]
能否引进民间资本
进入“社会化保护”
不过在文物保护志愿者眼中,文物保护确实有轻重缓急的,虽说级别越高的文保单位肯定是保护重点,但没有级别的控保单位也不能塌了却不管。
目前,文保界有两种观点,一种是文物归国家所有,买卖和租赁都是不允许的,转让使用权自然也无从谈起,现有的《文物保护法》需要重新修订相关条款;而另一种观点认为,政府财力有限,很难照顾到无级别的控保文物,与其让古建筑在风雨中坍塌,不如引进社会资本,从“政府保护”向“社会化保护”过渡是大势所趋,应该动员全社会的力量,鼓励民间资本参与抢救古建筑。
“一些老街区老建筑里的人连生活都困难,如何实现‘谁使用谁修缮’。”老邵说,他的想法是:首先,文物部门还是要继续加大投入,第二,地块涉及到文物的,对开发商应该带条件出让——让开发商对文物建筑进行修缮,打造成文创展示、文教等公共建筑。
对引入社会资本,老邵的想法是,确实可以学利用博客为山西古建奔走呼吁的“爱塔传奇”设立文物维修基金,爱好文物的人都能来捐款,但最终基金的每一分钱如何支出,谁来监督也是难题。“虽说有什么第三方,但说是好说,真正做起来确实很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