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失独老人状告儿媳
据新华社电 记者9日从江苏省无锡市北塘区人民法院获悉,受到舆论关注的江苏首例失独老人“隔代探望权”纠纷已于8日一审宣判,判决支持老人的探望权,老人在孙子10周岁之前可以每月探望一次,每次探望时间以6小时为限。
2013年3月,年过六旬的徐老夫妇独子突然意外身亡,当时其妻倪某某已怀有身孕。当年10月底,倪某某产下孩子,在2013年底至2014年8月,徐老夫妇与儿媳双方多次为探望孩子发生口角及肢体冲突,倪某某拒绝再让老人探望孩子。
2014年11月,徐老夫妇一纸诉状将儿媳告上法庭。老人提出诉请,希望每个月能探望3次孙子,并且希望儿媳在老人行使探望权时履行协助义务。倪某某说,他们一家为徐老夫妇探望提供了方便,但老人上门时仍会产生严重争执,甚至要报警处理。
法院经审理认为,原告夫妇是失独老人,要求探望自己的孙子符合相关的法律规定,也合乎天赋此权的自然法则原理。孩子的天伦之乐因父亲的去世而有所缺失,不能再因矛盾而人为剥夺。故此作出上述判决。
法官认为,随着时间推移、孩子慢慢长大,期望原、被告双方能尽快从过往的悲愤中解脱,消除以往的隔阂与怨恨,以真诚及善意换取对方的理解与信服。
(来源:北京晨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