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年内推广电子台胞证
7月1日起实施取消台胞签注政策
广州日报讯 (记者李栋)昨日,记者从广东省公安厅获悉,为进一步简化台胞来往大陆入出境手续,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国公民往来台湾地区管理办法>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61号)有关规定,7月1日起,公安机关实施取消台胞签注政策,台胞持有效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简称台胞证)即可经开放口岸来往大陆并在大陆停居留,无需办理签注。同时,公安机关年内在试点的基础上推广实施电子台胞证。
《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国公民往来台湾地区管理办法>的决定》取消了涉及台湾居民来往大陆办理签注以及签注签发管理的相关规定。
据此,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及其派出或委托的有关机构自7月1日起不再办理台胞签注,口岸边检机关不再查验台胞签注,台胞仅需持有效的台胞证即可来往大陆并在大陆停居留。台胞证有效期不变,仍为5年。台胞申请办理台胞证的渠道不变,从台湾地区、港澳地区申请来大陆的,可向由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派出或委托的有关机构申请;未持有效出入境证件直抵入境口岸的,可向口岸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申请一次出入境有效台胞证;在大陆的台胞可就近向居住地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提出申请。台胞持有效的5年期台胞证,在具备自助查验条件的口岸边检机关备案后,可实现自助通关。
据统计,2014年来往大陆台胞已达1073万余人次。为进一步便利台胞来往大陆,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正在筹备台胞证电子化升级改版工作,近期有望启动试点工作,年内进行推广。
(来源:广州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