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二张官司昨天开庭
昨天上午朝阳区法院开庭审理了张艺谋诉北京新画面影业有限公司(以下称新画面)一案,张艺谋诉称新画面拖欠电影《三枪拍案惊奇》的分成款1500万元未予支付。庭审中,新画面称已经将分成款1200万余元支付给张艺谋,但张艺谋称该笔款项为拍摄其他电影的片酬。此案昨天并未当庭宣判。
张艺谋要求新画面支付分成1500万
昨天上午九点半,该案在朝阳法院开庭审理,原告张艺谋和被告新画面董事长张伟平均未出庭。原告代理人称张艺谋和新画面以及香港某影业公司签署了协议,香港某影业公司负担投资影片《三枪拍案惊奇》,新画面负责影片在中国境内的宣传和发行事宜,张艺谋则担任影片导演。协议约定影片在中国大陆的全部发行收入减去被告支付的宣传发行费,剩余款项三方平均分配,即三方应各自分得至少1500万元(暂计)。张艺谋认为,被告新画面在取得全部票房收入后,至今未向他支付分成。因此要求新画面支付影片分成1500万元。
1200万余元性质成焦点
此案焦点在于新画面曾经向张艺谋夫人汇去的1200余万元款项的性质。被告新画面表示,其已经向张艺谋支付了电影《三枪拍案惊奇》的分成款1200万余元,这些钱款于2010年4月至2011年4月分13笔汇到张艺谋妻子陈某账户。新画面称,这些款项的汇款日期正好是在电影《三枪》拍摄完毕之时,因此可以证明系该片收益分成。现在新画面不拖欠原告任何款项。张艺谋则认为,新画面所列举的1200万余元的款项是他拍摄其他影片诸如《英雄》、《十面埋伏》等五部电影应得的片酬。为证明1200万余元并非电影《三枪》分成,张艺谋提交了其陷入超生风波时,无锡市滨湖区计生局为调查他收入而对新画面做的调查笔录。
张艺谋表示,新画面从未向他披露该片的发行收入和成本。根据对外公布的票房2.6亿的数据,张艺谋经过估算认为至少应分得1800万元,他仅主张1500万元。新画面则称就影片三方曾经口头对账,确认分成为1200万余元。新画面曾称将向法庭提交影片审计报告,但昨天庭审时该证据并未提交。
双方还就诉讼是否已过时效进行了辩论。新画面认为付款时间应为2010年,也就是发行收入全部实现的时间,而张艺谋2014年才提起诉讼,已超过诉讼时效。张艺谋方则认为协议未约定付款期限及结算时间,所以原告方可随时主张,且分成款数额没有确定,该案并未超过诉讼时效。
两人曾关系良好
该案于去年年底正式受理,早前法庭已组织双方进行过多次证据交换。该案所涉及到的原、被告张艺谋和新画面董事长张伟平原本关系良好,两人合作16年,拍摄了《有话好好说》、《英雄》、《金陵十三钗》等电影,并一度以兄弟相称。但2012年以来,逐渐传出两人关系不和的消息。此案审理前,张伟平助理称张艺谋在恶意炒作。(记者 杨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