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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场所“失联” 列入异常名录
2015-07-04 13:06:00
 

  原标题:经营场所“失联” 列入异常名录

  本报讯(记者杨滨)企业年报公示信息是否准确?有无瞒报或虚假信息?国家工商总局将从7月1日至9月30日在全国开展企业年报抽查。抽查中,通过登记的住所或经营场所无法联系到的企业,将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工商总局此次抽查对象为2015年6月30日前已经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报送并公示2013和2014年度年报信息的企业,按照不少于3%的比例抽取。除了抽查企业报送并公示的2013和2014年度年报信息,企业选择不向社会公示的信息,也将作为抽查内容。

  经检查发现企业公示的年报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或者通过登记的住所或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的,将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工商总局进一步解释说,通过实地核查确认登记的住所或经营场所实际不存在,或确认登记的住所或经营场所不存在该企业,或经向登记的住所或经营场所两次邮寄专用信函无人签收,应当认定该企业“通过登记的住所或经营场所无法联系”,将自查实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将其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并予以公示。检查中发现其他违法线索的,将依法处理或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D044

  (来源:北京晚报)


编辑:小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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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北京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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