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潘园园 通讯员程飞) 日前,省物价局、省旅游局联合在全省范围内开展景区价格专项检查。检查的范围包括景区门票、景区内配套交通运输服务、景区停车场等经营场所的价格政策执行情况。
省物价局表示,景区门票违反价格政策包括以下行为:门票价格不执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擅自增设收费项目、提高门票价格的;通过违规设置、强制销售“园中园”门票、临时门票、不同景区联票等形式,变相提高门票价格的;除法律、行政法规明确规定以外,销售门票时向游客强制搭售观光车、缆车、竹排、游船、商业保险、旅游产品等,或强制代收其他费用的;对未成年人等特定群体不落实门票价格减免优惠政策的;门票收费未按规定实行明码标价的。
此外,专项检查还包括以下行为:擅自制定景区内配套交通运输服务收费标准,未按规定明码标价的;未按规定在醒目位置公布停车费标准,擅自制定属于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的停车收费标准的。景区住宿、餐饮、购物等经营场所不按规定明码标价,收取未标明的费用,利用虚假的、使人误解的标价形式或价格手段,欺骗、诱导消费者等。
此次专项检查将持续到2016年8月31日,检查的时限为2015年1月1日以来发生的价格行为,重大的价格违法行为可以追溯到上一年度。省物价局对全省实行门票收费的4A级和5A级景区开展直接检查,设区市价格主管部门对辖区内景区开展检查。群众发现乱收费行为可拨打12358价格举报电话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