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3月22日讯 (记者李永桃)3月22日,记者从自治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第二次工作会议上了解到,今年,我区将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和自治区《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意见》的决策部署,从7个方面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一是继续完善顶层设计。今年自治区发改委要会同有关部门抓好我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十三五”专项规划编制工作。二是加快社会信用信息平台建设。加快自治区、盟市两级平台建设,实现全区社会信用信息征集的全覆盖。三是加强信用信息应用。在行政管理事项中推行信用审查,在招投标、政府采购等公共资源交易中推行使用由第三方提供的信用报告。四是建立完善信用奖惩机制。研究建立守信联合激励机制,推动落实失信联合惩戒机制,研究制定“红名单”公示办法。五是全面落实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加快完成对存量的老码的转换工作。六是开展诚信示范创建宣传工作。力争把呼和浩特市、乌海市纳入全国信用建设示范城市范围。加大对违法失信行为的曝光和惩戒力度,全力营造诚实守信的社会氛围。七是加强工作监督考核。借鉴其他省区的经验做法,制定并实施我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绩效考核实施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