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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4月起实施驾照自学直考
2016-03-23 08:14:06
 

  本报讯 (记者 陈旻)4月1日起,在福州申请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驾驶证(C1、C2)的人员,使用加装安全辅助装置的自备机动车,在具备安全驾驶经历等条件的人员随车指导下,按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路线、时间学习驾驶技能,可以直接申请驾驶证考试。

  福州交通管理部门介绍,申请人应为福州市民或在福州市居住的外地市民,18周岁以上、70周岁以下,且符合公安部《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规定的申请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驾驶证条件;随车指导人员应当取得相应或者更高车型驾驶证五年以上,没有吸食毒品记录,未发生死亡交通责任事故或者重伤负主责的交通事故,没有记满12分或者驾驶证被吊销记录。自学直考用车应为:在福州注册登记的非营运小型汽车或者小型自动挡汽车;到有相应资质的4s店或修理厂,加装副制动装置、辅助后视镜等安全辅助装置,完成加装后经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到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上线检测;前往车辆管理所机动车查验岗查验;按规定投保交强险。

  福州已有杰兴、安吉等14家驾校可以提供自学直考的科目二训练场地,也可以自寻不影响交通安全的封闭空地进行练习;科目三的训练道路,目前福州已确定22条训练路线,其中市区12条、县(市)各1条以上道路,其起、终点和沿途已设置明显的学习驾驶内容指示标志、告知内容标识牌。每条道路的使用时间不尽相同,须查询清楚。

  交通管理部门特别提醒,自学人员在道路上学习时,应当携带学习驾驶证明,进入练习路段时应在训练车辆车身前后放置、粘贴学车专用标识,离开该路段、不用于学习驾驶时应取下标识;正在学习驾驶的自学用车不得搭载随车指导人员以外的其他人员。


编辑:小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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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福建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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