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动新媒体
中国搜索
微阅读 > 中国观察
网站诉报道失实获胜
2016-03-22 02:13:36
 

  因认为对方仅凭其内部人员爆料,就发布了“网易考拉海购”售假的不实报道,杭州网易雷火科技有限公司将《中国经营报》社与转载该文章的新浪公司以侵害名誉权为由诉至法院。在本案审理过程中,因被告报社未向法院提交充分证据,为避免权益损害扩大,原告申请诉讼禁令,要求被告删除涉案文章,获得法院支持。据了解,本案是北京地区首例在涉网络名誉权新闻报道中支持原告诉讼禁令申请的案件。

  诉称报道不实

  网易雷火公司诉称,“网易考拉海购”是公司旗下跨境电商平台,中经报社仅凭其内部人员爆料即发布“网易考拉海购”售假的不实报道,而新浪网全文转载了上述文章,更改标题,直指网易考拉售假。

  事后,原告多次函告二被告停止侵权行为,但中经报社和新浪公司均拒绝删除侵权文章,故原告起诉至法院,请求法院判令两被告承担停止侵权行为、赔礼道歉、赔偿经济损失等侵权责任。

  诉讼过程中,网易雷火公司向法院提出行为保全申请,称如中经报社、新浪继续登载涉诉文章内容,将使公司遭受的商誉损害后果进一步扩大,要求法院做出禁令,责令中经报社停止在《中国经营报》电子报和网站上发布涉案报道,责令新浪互联公司停止在新浪网站上发布涉案报道。同时,网易雷火公司对其此项申请向法院提供相关现金担保。

  涉案文章已删除

  2016年3月7日,法院在主持双方当事人听证及对双方材料初步核实后,认为涉案新闻报道从题目、开篇、由头及主线勾勒了一起“网易考拉又陷入售假漩涡”的新闻事件。但通观全文,并未报道得出“考拉售假货”这一定性的明确依据。

  法院认为,根据原告提交的涉案公证书显示,文章中的婴儿纸尿裤经厂家确认系正规产品,该证据可以作为网易雷火公司出售纸尿裤并非“假货”的初步证据。但中经报社则未向本院提交相应证明是假货的充分证据。在此情况下,涉案报道如继续传播可能对网易雷火公司的合法权益造成进一步损害。为避免网易雷火公司可能受到的商誉损害进一步扩大,中经报社应暂时停止通过《中国经营报》电子报和官方网站传播《跨境电商命门凸显网易考拉现自营危机》一文,直至本案法律文书生效之日。如生效法律文书认定中经报社未构成侵权,中经报社有权就其因暂时停止上述行为而造成的损害向网易雷火公司要求承担法律责任。

  法院作出诉讼禁令后,中经报社删除了网站上的相关文章。目前,本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北京晨报记者 黄晓宇


编辑:小微

热图推荐

来源 | 北京晨报

精彩热图

 
 

24小时热评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