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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亩地913元,这样的收益怎么来?——宁夏一个村庄的土地股份制探索
2016-03-20 16:39:32
 

  新华社银川3月20日电(艾福梅、史晏)60岁的农民郑玉山最近“美着呢”:一家人11.5亩地全部入股村里的土地股份合作社,今年一亩“地租”涨了10块成了840元,去年每亩分红83元,一下收入一万多元,让邻村的老乡们羡慕不已。

  “在咱们这个地方,土地流转不是啥新鲜事,但分红绝对是首家。”郑玉山告诉记者,土地流转后,他在合作社干活,赚了近万元工钱,而且就近照顾了卧床在家的老伴。

  郑玉山是宁夏回族自治区青铜峡市叶盛镇五星村人,村里有耕地7300余亩,以种植粮食和养奶牛为主要产业。由于村集体经济空壳化,五星村一度贫困落后,每年靠出租土地仅收入1万多元。可村里的支出中光水电费、五保老人的供养等日常开销就要两万多元,前些年建村部欠下的债务也一直还不上。

  “让村民富裕起来、村集体经济壮大起来”成为五星村的头等大事。近年来,当地把一些农户分散经营的土地流转给大户,大规模发展有机富硒水稻产业,产生了较好的经济效益,但是,农民收益较低且难参与经营和分红,村集体也收益不大。“与其让大户、公司来流转村里的土地,不如我们村集体自己干!”五星村党支部书记徐建平说。

  2014年,五星村种植合作社开始正式运转,由村集体流转村民800亩土地,采取统一品种、种苗、种植、管理、收割、销售的“六统一”一体化经营模式,与中航郑飞塞外香公司签订产销合同,每斤稻谷比散户多卖0.3元。

  刚开始有些村民担心风险,不愿把土地交给村集体经营。为打消疑虑,村“两委班子”通过向上级争取扶持资金、借款、村干部集资等办法,先行兑付了村民的土地流转费,确保村民保底收益。

  五星村的探索尝到了甜头。2014年底,刨去所有支出,村集体经济增收26万元。经村代会决议,村上拿出17万余元反哺村民:其中4万元对农户进行二次分红;7万元对全村农户耕地费进行补偿;1万元为全村60岁以上老人缴纳医保;5万元建立村级党内关怀基金。

  2015年,为进一步完善经营机制,将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由物权化转变为资本化,以股份的形式确认和完善它的收益权,五星村又对原来的种植合作社实行股份制改革。按照自愿入股、利益共享、风险共担、民主管理、按股分红的原则,将村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和村集体资金以及财政补助项目、捐赠帮助资金入股,依法开展经营,实行独立核算。

  五星村土地股份合作社在宁夏是第一次出现。徐建平告诉记者,尽管去年受玉米价格影响效益下降,但因有上一年的经验积累,管理、生产程序更健全,节约成本十几万元。最终决定给股东按“地租”的10%分红。

  叶盛镇党委书记罗志成说,五星村的模式契合了当前农村农业生态,不仅确保农民能够最大限度地享受土地增值、增收的红利,而且有助于基层政权的巩固。“目前大多数农村土地是流转给大户,农民更多跟大户打交道,与村两委的距离越来越远。而五星村模式增加了村民对村委的依赖,村集体有收入后也更能惠及老百姓。”

  今年,五星村扩大了土地流转规模,增加了530亩。其中1200亩继续种植水稻,另外130亩则发展设施农业。

  “‘地租’要持续上涨,分红也要上涨,这样对农民才有吸引力,可利润空间在哪?产业是生命线,要保证合作社健康发展下去,不能光定位在传统农业上,需要将产业多元化,甚至一产和二产也要结合起来。”罗志成说。

  看到五星村的成功,叶盛镇其他村庄也有试水的积极性,已有两个村集体流转了200多亩土地。对此,叶盛镇政府很谨慎——鼓励探索,但不会大范围推广。

  “土地股份合作社的成功有两点要素,一是德才兼备的村‘两委’,二是产业要走准,否则生产、经营、分配等一旦出现问题,很可能损害农民权益。”罗志成说。


编辑:小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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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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