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海口3月17日讯(记者郭萃通讯员吴馥蕾)为提高全社会打假维权意识,有效净化市场环境,助推海口“双创”,“3·15”期间,海口市工商局以无害化处理方式对2015年11月查处的海甸港“问题水泥”案件没收的476吨不合格水泥进行集中销毁。
据了解,2015年11月8日,根据商标持有人的举报,海甸三西路有人生产销售假冒大宝牌水泥。接到举报后,海口市工商局第一时间部署执法人员赶赴现场,查扣涉嫌商标侵权的大宝牌水泥200包以及不合格神鹏牌复合硅酸盐水泥9320包,共计476吨。
随后,海口市工商局对问题水泥来源、去向等进行深入细致的调查取证,对在“双创”期间顶风作案的经营者处以顶格处罚。11月16日,海口市工商局对社会广泛关注的海甸港“问题水泥”案件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罚款80.6万元,并没收涉案物品。
根据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出具的检验报告,该批476吨水泥为质量严重不合格水泥,已无再利用价值,遂对没收的水泥进行无害化处理,切实做到了废物利用、变废为宝,让罚没物资处理更环保、更绿色。目前该批水泥已处理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