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呼和浩特3月9日专电(记者任会斌)记者从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了解到,该自治区近日出台税收优惠和措施,鼓励房地产开发商转型发展,加快去库存。
记者了解到,为加快房地产企业去库存,内蒙古将开发商预售收入的所得税计税毛利率比例下调三分之一,将商品房、车库的土地增值税预征率下调50%。
内蒙古还规定,房地产项目开发过程中涉及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基础设施配套费、政府性基金,可以在工程竣工验收时缴纳,以加快现有开发项目建设进度。此外,支持有实力的房地产开发商通过兼并重组,实行规模化、集团化、跨区域、多元化运作,以提高行业集中度。
有关数据显示,2015年末,全区商品住宅库存约76.8万套、8213万平方米,地区间、住宅与非住宅、住宅户型类别等结构性矛盾明显,约40%的地区去库存压力较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