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南宁3月6日专电(记者向志强)广西工商部门近日通报一批损害消费者权益的典型案例,其中包括4S店违反约定使用非原厂零部件维修汽车、夸大宣传误导老年人购买保健品等。
2015年2月15日,消费者吴先生的雷克萨斯轿车发生事故,后将车辆送柳州市金斯源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维修,要求更换雷克萨斯原厂配件,双方商定维修费用3万多元。
吴先生发现,车辆维修所更换的零配件不是雷克萨斯原厂件,与商家协商无果后向工商部门投诉。经调查,商家没有雷克萨斯原厂配件,通过淘宝网网购谎称是港澳正品的雷克萨斯配件为消费者更换。经调解,商家同意将该车送南宁市雷克萨斯4S店重新维修,更换原厂零配件。柳州市工商局依法对商家处以2.5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2015年4月22日,83岁的唐先生投诉称其参加了南宁市中宏食品行举办的“老年人健康课堂”,在“健康专家”的鼓动下购买了4160元的保健品,并获得了宣称可以治疗失眠的赠品床垫。
唐先生发现,这种床垫睡了一段时间后并不能治疗失眠。在退货退款要求遭拒后,唐先生向工商部门投诉。调查发现商家涉嫌虚假夸大宣传保健功能和产品虚假表示,消费者获全额退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