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防办 林承杰
自去年8月国务院印发《关于开展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和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试点的指导意见》,正式启动农村“两权”抵押贷款试点工作以来,我省已确定在5个设区市开展试点。
春节期间,笔者对农村“两权”抵押贷款试点情况做了调研。从当前了解的情况看,存在的问题主要体现为“三难”。一是评估难,农民有观望情绪。由于缺乏专业的评估机构、标准,评估结果与农民预期有较大差距。二是变现难,银行有抵触情绪。违约现象一旦发生,作为抵押担保的“两权”无法顺畅通过交易变现。这种情况与前些年我省林改政策相似。三是补偿难,政府有畏难情绪。财政需要出资设立风险补偿基金,对多数地方而言,压力太大。
通过与方方面面沟通、交流,提出以下建议:
首先,深入宣传好国务院文件精神,特别是国务院指导意见中强调的维护农民合法权益,慎重稳妥推进试点工作的精神必须向农民宣传到位,同时各方在推进试点时也必须严格落实。
其次,把风险防范、控制和化解放在重要位置考虑。一是在保证农民承包权和基本住房权利的前提下,加快研究出台抵押物处置政策,避免农民无房可住与失地风险。二是多渠道规避贷款风险。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的期限不超过土地承包剩余期限;尽快建立农村信贷担保机制,扩大农村有效担保物范围;鼓励保险公司大力拓展农业保险和农民住房保险业务。三是金融产品设计多样化、人性化。在土地经营权剩余使用期限内尽量发放中长期贷款,对经营规模适度的农业经营主体发放短期贷款。四是争取与国家优惠政策挂钩。比如中央财政安排的支持农村产业融合发展试点资金,中央预算内向农村产业融合发展项目倾斜的投资等。五是省以下地方财政要有一定的投入,以增强政府公信力和各方信心。可以通过设立风险补偿基金或采取利息补贴方式。通过以上措施,着力解决变现难、补偿难问题。
第三,完善“两权”评估市场建设。尽快建立专业评估机构,出台评估标准。要大力改变当前“两权”评估价格总体偏低,特别是距离城市较远、位置较偏地带“农房不值钱、农田不值钱”的状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