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澳门2月28日电(记者刘畅 王晨曦)澳门廉政公署28日下午就检察院前领导及主管涉贪案召开记者会。廉政专员张永春表示,本案表明了特区政府及廉政公署的扫贪决心,不会因为任何人的身份地位而有法外特权。廉署的肃贪决心得到了社会的认同与支持。
根据澳门廉政公署27日晚发布的消息,澳门检察院前领导及主管人员涉嫌串通私营公司的主事人,长期将检察院的大部分工程及服务以高价判给指定的公司。2004年至2014年期间,涉案公司以不法手段取得金额达1.67亿澳门元的检察院外判工程或服务。涉案人士从中获利不少于4400万澳门元。目前,相关涉案人士已被司法机关命令采取强制措施。
张永春表示,该案涉案人士为前检察长、前检察长办公室主任、1名检察院顾问及多名本地商人,其中有2名本地商人为前检察院领导人员的亲属。
张永春说,调查发现涉案公司包括工程公司、顾问公司、保安公司、清洁公司等,10年间这些公司几乎包揽了检察院所有的工程和购置等。涉案人往往以保密和保安为由直接判给工程。但廉署调查后发现直接判给理由并不成立。
张永春称,该案件性质与过去1年其他公共部门贪腐案具有共通点,即涉案人员利用手中掌握的工程判给、劳务购置等权力,为亲属开设的“皮包公司”非法牟利。
张永春表示,到目前调查为止,涉及检察院前领导及主管的案件未涉及其他司法官,也不涉及检察院的司法权行使,即不涉及检察院的案件起诉和领导刑事调查等方面的工作和权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