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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和平区问责24种损害软环境行为
2016-02-26 10:26:12
 

  日前,沈阳市和平区下发《关于对损害软环境建设行为问责的实施细则》,对损害软环境的24种行为进行追责,并特邀12名监督员监督软环境建设。

  沈阳市和平区今年围绕政策环境、法治环境、服务环境、人文环境、市场环境开展“五大环境工程”,对私自增设审批要件,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擅自设立罚款项目,强制企业接受指定中介机构服务等24种情形,根据造成损害的后果和不良社会影响的程度,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责任。根据情节轻重,对相关人员进行约谈提醒、批评教育到党纪政纪处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相关单位将受到通报批评,主要领导调离岗位、引咎辞职、责令辞职、免职、降职等处理。

  为依法治理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和平区将实行涉企行政执法检查计划管理制度、涉企收费清单管理制度、涉企重大行政处罚备案制度、涉企行政执法违法行为责任追究制度,改善企业发展软环境。企业和个人可以向监督主管部门、监察机关和96127市民公共服务中心投诉举报。


编辑:小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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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辽宁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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