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张蕾)一诈骗团伙通过盗取QQ号冒充公司领导指示财务人员汇款进行诈骗,某影视文化公司财务总监杨女士上当,汇出单位钱款近200万元。然而,该团伙目前只有一名受雇取现者落网。记者上午获悉,50岁的广西男子黄福全因为诈骗团伙提款取现,并从中提成牟利,构成诈骗罪共犯,近日被朝阳法院判处有期徒刑2年10个月。据悉,诈骗成功后,赃款被迅速打散分往若干账户,团伙取现者在不同地点取现后转存,导致赃款无法追回。
据北京某国际影视文化有限公司财务总监杨女士回忆,2014年7月16日,老板通过QQ指示其向一个户名为沈鹏、尾号8828的账户打款93.8万元,她按照指示操作后,对方又指示其向一个户名为王应成、尾号5645的账户打款100万,她随即又转账100万。因公司资金出入,老板能够收到短信提示,电话询问,她才得知被骗了。
这是一个有组织的诈骗团伙,被告人黄福全则是受雇帮助这一团伙取现的人之一。黄福全在公安机关供述,他从2013年8月开始在佛山帮一个外号“阿四”的宾阳老乡取钱,双方谈好10万以下提成10%,10万以上提成12%,20万以上提成15%。
据调查,93.8万元汇入沈鹏账户后,立即通过五个账户打散,其中汇入王应成名下尾号3029的33.76万元,又于同日转账至17张银行卡。100万元汇入王应成账户后,立即通过17个账户打散。打散后的钱款中,汇入尾号7679、3975、2279三张卡中的金额,于当日被黄福全在位于佛山的ATM机取现。
黄福全说,“阿四”专门盗取QQ账号,通过冒充好友进行诈骗。“阿四”陆续给过他几百张银行卡,过一段时间就给他打电话,说哪张卡里有钱了,黄福全接到指令就去取,取款后再用ATM机把现金存在“阿四”指定的账号。取款过程中他会戴个帽子、眼镜伪装一下。有的银行卡取过钱“阿四”就让他扔掉。
2014年8月15日,黄福全被抓获归案,公安机关起获了其伪装用的帽子4顶、眼镜4副,同时起获的还有471张银行卡。记者了解到,该团伙仅黄福全一人落网。由于钱已被零散洗走,赃款已全部损失。
庭审中,黄福全认为自己仅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不构成诈骗罪。法院经审理认为,黄福全明知他人实施某种成熟、定型化的诈骗犯罪行为,仍主动参与并以具体的行为为之提供必不可少的帮助,其行为已超出了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的界限,构成诈骗罪的共同犯罪,应予惩处。根据现有证据,仅能够确认黄福全直接提取赃款8万余元,故其应对该犯罪数额承担刑事责任。
最终,朝阳法院以诈骗罪判处黄福全有期徒刑2年10个月,并处罚金6000元,责令其退赔被害单位8万余元。一审宣判后,黄福全未提出上诉。 J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