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省纪委获悉,陇南市纪委2月22日通报了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分别是:礼县罗坝镇干部杨旭违规操办婚庆问题。2015年11月2日,杨旭在未向镇纪委申报的情况下,在礼县豪天大酒店农家乐为本人举办婚庆,置办宴席34桌。12月15日,礼县纪委给予杨旭党内警告处分。
宕昌县沙湾镇中心卫生院院长刘文才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2015年8月30日,沙湾镇中心卫生院院长刘文才以天气炎热、职工辛苦为由,自定防暑降温补助列支项目,自设补助标准,给34名职工每人发放补助600元,共计2.04万元。2016年1月26日,宕昌县纪委给予刘文才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资金予以追缴。
成县城关镇西关村党支部书记王舟进、村委会主任宁小全、村委会副主任(兼文书)李保平私自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王舟进、宁小全、李保平3人利用职务之便,于2013年1月和2014年1月,以发放误工补助名义,用村集体资金3.05万元违规发放津补贴,其中王舟进累计领取1万元、宁小全累计领取1万元、李保平累计领取1.05万元。2015年12月9日,成县纪委给予王舟进、宁小全、李保平党内警告处分,违纪资金予以追缴。
礼县雷王乡胡羊村党支部原书记薛开社、村委会主任薛斌截留挪用“5·12”地震灾后重建“三无”(无生活来源、无自救能力、无租住房屋)资金用于违规接待等问题。薛开社、薛斌在发放雷王乡胡羊村灾后重建“三无”资金过程中,截留挪用2000元用于村接待费用,挪用4000元用于维修村上饮水池。另外,薛开社、薛斌还分别冒领“三无”资金2500元、700元。2016年1月15日,礼县纪委给予薛开社、薛斌留党察看一年处分,违纪资金予以追缴。(记者吕宝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