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南宁2月23日专电(记者钟泉盛)记者从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有关部门获悉,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2016年“壮族三月三”期间,自治区内全体公民放假2天,4月9日(周六)、10日(周日)(即农历三月初三、初四)放假,4月8日(周五)、11日(周一)补休。
“壮族三月三”不仅是广西壮族的重要节日,也是当地汉、瑶、苗等民族的重要节日。每年,广西多个世代居住民族以祭祖、对歌、斗鸡、唱春牛等不同方式欢度“壮族三月三”。广西旅游发展委员会数据显示,2015年“壮族三月三”期间,广西各地举办的节庆和旅游促销活动达到127个,为历年之最。
自治区人民政府要求,各地各部门要认真总结去年欢度“壮族三月三”节日的好经验好做法,组织引导开展好今年节日的相关活动,把“壮族三月三”办成民族和地方特色浓郁的群众性节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