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谭勇王冠星)2月19日,国家统计局河南调查总队发布消息,1月份,我省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CPI)同比上涨1.5%,低于全国平均水平0.3个百分点。
1月份,我省食品烟酒价格同比上涨3.5%,影响CPI上涨约1.07个百分点。其中,鲜菜价格上涨21.3%,影响CPI上涨约0.49个百分点;畜肉类价格上涨12%,影响CPI上涨约0.56个百分点;在外餐饮价格上涨2.4%,影响CPI上涨约0.14个百分点;鲜果价格下降7.3%,影响CPI下降约0.14个百分点;蛋价下降5.1%,影响CPI下降约0.08个百分点。
1月份,其他七大类价格同比五涨二降。其中,教育文化和娱乐、居住、医疗保健、衣着、生活用品及服务价格分别上涨2.1%、1.8%、1.6%、1.1%、0.2%;交通和通信、其他用品和服务价格分别下降3.6%、0.2%。③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