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日报讯(记者杨富春、通讯员姚桂林)近日,荆门作为专家评审中部城市得分第一名的地级市,纳入国家循环经济示范市(县)建设地区名单,将在循环经济中央预算内资金安排、创新金融支持、重大政策先行先试等方面,得到国家相关部委的支持。
2007年,荆门市被确定为国家循环经济试点市,围绕解决重化工城市资源环境约束等突出问题,先行先试,初步建立具有荆门特色的循环经济发展模式,建成荆门化工循环产业园、荆襄磷化循环产业园和格林美矿产资源循环产业园,并打造六条循环经济产业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