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土资美兰字[2016]37号
根据旧改项目整改要求,拟确权为集体土地的宗地位于海口市美兰区流水坡村A-04地块,土地面积为70.04平方米,宗地四至为:东至滨江路绿化带;南至文明东路;西至空地;北至空地。我局对提交的权源证据材料已进行审核,拟将上述宗地的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给海口市美兰区白龙街道流水坡村经济社。凡对上述土地权属有异议的,请自通告之日起15天内,以书面形式并持有关证据到我局美兰分局申诉,逾期不主张申诉则视该土地权属无异议,我局将依法对土地权属进行确认,特此通告。联系人:夏女士,电话:65361223。
海口市国土资源局
2016年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