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王志平)近日,区人民检察院与东丽区司法局签署了《关于建立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检信访案件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在全市率先建立律师参与化解涉检信访矛盾机制,为有力维护信访群众合法权益提供了保障。
据悉,此项签署文件根据《中央政法委关于建立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制度的意见(试行)》和《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等规定拟制而成,结合东丽区检察院涉检信访工作实际,与区司法局联合建立涉检信访案件律师库,明确律师参与化解涉检信访案件的类型、参与办理原则与工作程序等问题。《意见》指出,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检信访案件是一项公益性法律服务,要求律师站在中立公平的角度剖析涉检缠闹访案件。认为检察机关作出的处理决定正确的,协助检察机关做好息诉罢访工作;认为检察机关作出的处理决定可能存在错误或司法瑕疵的,以维护群众切身利益为根本目标,向检察机关提出意见,督促涉检信访问题进入法律程序解决。《意见》进一步明确了检察机关与区司法局在“律师参与机制”工作中的责任,要求区司法局负责做好参与化解涉检信访案件律师库的建立工作,检察机关则根据信访案件实际提出邀请律师参与化解涉检信访矛盾纠纷的需求,区司法局指定律师提供法律咨询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