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我省着力采取一系列措施,推动形成“能者上、平者让、庸者下”的用人导向和从政环境,努力构建奖惩分明、职责清晰的制度体系。
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核心是解决干部能下的问题。而解决干部能下的问题,首要是重建干部考评体系,建立“标尺”,让干部明白“下”的标准。比如,在瑞安的这次专项整治中,明确将“无正当理由,拒不执行上级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或不完成上级分配的工作任务、不落实上级的工作要求”等24种情况纳入问责。又如,奉化建立了一套干部刚性退出机制,失责“慢跑”要扣分、作风不佳的也要扣分,两年内扣分达到10分的干部可能被降职、免职。
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关键在于动真碰硬。去年,省委办公厅印发《浙江省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实施细则(试行)》,给那些应该“下”的干部画了像,提供了“怎么下”的操作指南。干部能下、该下的一定要坚决下。对不称职者“坚决免”,不胜任者“及时调”,群众认可度低者“自然下”。干部治庸问责,还要突出问题导向机制,对查找、发现和暴露的问题坚决处理、处理到位,决不迁就姑息。如此,才能真正形成干部队伍能上能下的长效机制。
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最终要形成一种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正如瑞安当地有关负责人所说,问责并不是一竿子打死,要抓人促事,以严管倒逼干部的精气神,带动形成整个干部队伍从严从实的作风。尤其是对于那些“下”的干部,更不能“一棍子打死”,要鼓励他们把调整看成新的起点,重新起步、有所作为。总之,要通过努力,让干部想干事的动力提振起来、会干事的活力激发起来、干成事的能力增强起来,引导干部在深化改革、加快发展上不断发力,敢于担当,奋发有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