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下列借款合同、债权债务重组协议、债权债务重组协议之补充合同和担保合同,请下列各债权的债务人和相应担保人或债务人、担保人的承继人立即向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公司履行还款义务(若债务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发生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者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等情形,请相关承债主体、清算主体代为履行义务或者承担清算责任)。
(表格详见版面图)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公司2016年2月17日
厦门达嘉集团有限公司 《财务顾问业务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