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张焕义记者马云霄)保护农民利益,防止“谷贱伤农”,2016年国家继续在稻谷主产区实行最低收购价政策,我省今年粳稻最低收购价格不变。
经国务院批准,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农业部、国家粮食局、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等部门公布了2016年粳稻最低收购价格,确定我省2016年粳稻最低收购价格为每斤1.55元,保持与2015年最低收购价格水平不变。我省物价部门提醒,当前正值备春耕期,各地要认真做好粳稻最低收购价格政策宣传工作,引导农民合理种植,促进粮食生产稳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