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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参燕窝等产品禁止携带入境
2016-02-17 01:43:36
 

  本报讯2月15日,贵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机场检疫人员在对乘坐泰国曼谷飞抵贵阳的旅客行李进行X光机查验时,三名入境旅客因携带我国法规中禁止邮寄、携带入境的物品,其携带的15罐煮制燕窝被依法扣留。

  据贵州检验检疫局机场检疫人员介绍,燕窝产地多为禽流感流行区域,旅客携带未经检疫且来源不明的燕窝入境,存在携带高致病性禽流感病毒和食品安全相关问题,如致癌物亚硝酸盐、漂白剂和重金属超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止携带、邮寄进境的动植物及其产品目录》规定,燕窝(罐头装燕窝除外)属禁止携带、邮寄入境的物品。据了解,三名旅客均来自同一旅行团。目前,贵州检验检疫局已约谈了相关负责人。

  针对跟团旅客携带禁止进境物品日益增加的情况,贵州检验检疫局将创新携带物检疫查验工作模式,监管环节前移,把禁止进境物监管工作放在旅客出境前,通过对航空公司、旅行社导游、领队等工作人员开展禁止入境物品法律巡讲、培训,确保导游、领队不带领、诱导旅客购买、携带我国法律规定的禁止进境物。

  贵州检验检疫部门提醒,外出旅游、归国探亲旅客携带入境货物前,须提前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止携带、邮寄进境的动植物及其产品名录》,比如新鲜水果、蔬菜、海参、鲍鱼等动植物产品不能携带或邮寄入境。

  (本报记者 衣琼)


编辑:小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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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贵阳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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