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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村里公款买猪羊肉送节礼 8名送收礼干部皆遭处分
2016-02-15 08:58:34
 

  今年春节前夕,村干部用公款购买了两只羊和一些土猪肉,向县旅游局局长等5名干部送节礼,5名干部竟然顶风违纪,全部收下。结果,涉及此案的8名干部都受到纪律处分。

  昨晚,省纪委通过官方网站推出“每周一案——哪些红线不能踩?”第15期。本期讲述,今年1月19日,鄂东某县一名村支部书记漆某某和村治保主任尹某某,用村里公款6000余元购买了两只羊和一些土猪肉,向县旅游局局长刘某、副局长杜某某,县扶贫办副主任李某,县移民局副局长林某某、县农村公路管理局汪某某等5名党员干部送去年节礼,5位党员干部全部接受。1月25日,接到群众举报后,县、乡纪委立案调查此事。

  经查,漆某某、尹某某违规公款购买土特产在社会上造成了不良影响。县旅游局局长刘某等5名党员干部违规收受土特产,顶风违纪。乡党委委员方某某身为驻村干部,监督不力,对该村党风廉政建设负有主体责任。经县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给予刘某、杜某某、李某、林某某、方某某党内警告处分;乡纪委给予漆某某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对尹某某予以通报批评;县纪委派驻县交通局纪检组给予汪某某行政记过处分。

  省纪委剖析此案时指出,践行春节廉洁自律各项要求,是党员干部对党是否忠诚的重要检验。奉劝那些心存侥幸者,要及时收敛收手,知畏知止,遵规守纪,否则就会被纪律这条带电的“高压线”电倒。(记者杨宏斌)


编辑:小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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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湖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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